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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77(和邦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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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077 和邦生物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和邦生物(60307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077_20240319_ELWN.pdf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3月 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静 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077_20240319_16M9.pdf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四 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期限为二十四个月,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分拆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 有关事宜的有效期限,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原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进一步延长二十四个月,即延长至2026 年 4 月 4 日。除上述延 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 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年 4月 3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24)。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077_20240319_QQH5.pdf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和邦生物(60307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077_20240319_GT7W.pdf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监事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 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证券事务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七条 监事应当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 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第八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第九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 他职工民主方式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十条 监事应当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及经济事项,并就有关事项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规则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负有与董事一致的对公司秘密的保密义务,董事议事规则中有关的对公司秘密的保密条款适用于监事。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承担; (九)其他根据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监事会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程序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每 6个月至少召开 1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以书面、传真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2 日以前以书面、传真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有关监事会临时会议或紧急事项需召开监事会的程序规则,适用于与董事议事规则一致的通知、送达、期间、决议程序。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议的,可以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监事会会议上做出说明。 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障与会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快递或者电 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名监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 代为出席的,视为不能履行监事职责;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监事 会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仍不改正的,可建议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其予以罢免。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表决或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的表 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 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投弃权票。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 第二十二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 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会议通知发出 的时间和方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监事情况、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以及有关监事反对或者弃权的 理由、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等。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经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 保管。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 1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未定的事项或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以上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077_20240319_ZXKF.pdf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4月 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8号 C6幢 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4月 3日 至 2024年 4月 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 全权办理与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4年 3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 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77 和邦生物 2024/3/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 3月 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8号 C6幢 1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8号 C6幢;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62050230;传真:028-62050290; 联系人:蒋思颖、袁泉。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077_20240319_44F1.pdf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和邦生物(60307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077_20240319_LB26.pdf ─────────┬──────────────────────────────────────────────── 2024-03-19 00:00│和邦生物(603077):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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