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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27(昭衍新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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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127 昭衍新药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昭衍新药(60312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2024 年 2 月 5 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原力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无锡金易赋新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发起设立无锡金易赋新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 3 亿元人民币,占有限合伙 30%份额,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公司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已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根据上述公告,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且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均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各方签署《合伙协议》,现就该协议主要变化信息披露如下: 一、《合伙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已与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原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香塘合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最终实际认缴出资 2.99 亿元人民币,占有限合伙29.90%份额,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无锡金易赋新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唐平路66号一号楼101-10-1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管理模式: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6、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 100 0.1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普通合伙人 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 100 0.10% 有限公司 3 有限合伙人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29,900 29.90% 股份有限公司 4 有限合伙人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29,900 29.90% 限公司 5 有限合伙人 江苏原力产业投资有限 30,000 30.00% 公司 6 有限合伙人 香塘合舆(北京)科技有 10,000 10.00% 限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签署的《合伙协议》,本次投资基金事项新增有限合伙人香塘合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塘合舆”)。同时 ,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的香塘合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香塘合舆认缴出资 1 亿元人民币,占有限合伙10%份额,具体信息如 下: 1、企业名称:香塘合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8号院45号楼1层109 4、法定代表人:苗盛楠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10月8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80543039U 8、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医药、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香塘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香塘合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香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振其之子顾晓磊曾任本公司董 事,已于2023年4月辞去在本公司一切职务。上述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香塘合舆为本公司关 联法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香塘合舆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信息外,《合伙协议》其他主要条款无变化。本基金尚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等手续。本基金拟投资 的项目可能受到资本市场波动、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基金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 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加强投后管理,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127_20240420_BKT6.pdf ─────────┬──────────────────────────────────────────────── 2024-04-17 00:00│昭衍新药(603127):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知 ─────────┴──────────────────────────────────────────────── 任。 JOINN LABORATORIES (CHINA) CO., LTD.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127) 董事會召開日期 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之董事會(「董事會」)兹通告謹定於 202 4年 4月29日(星期一)舉行董事會會議,以考慮及通過(其中包括)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 31日止三個月之第一季度業績及其發佈 。 承董事會命 北京昭衍新藥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馮宇霞 中國,北京 2024年4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馮宇霞女士、執行董事左從林先生、高大鵬先生、孫雲霞女士、姚大林博士,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明成先生、翟永功博士、歐小傑先生及張帆先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127_20240417_6VV6.pdf ─────────┬──────────────────────────────────────────────── 2024-04-12 00:00│昭衍新药(603127):关于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公告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昭衍新药”)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及 2024 年 2 月 6 日 披露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4-004),披露了关于公司及 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生仝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生仝智能”)进行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内容。现将公司与生仝智能的关 联关系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夫妇与生仝智能的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周冯源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且周志文先生在生仝智 能担任董事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因此生仝智能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批准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均予以回 避表决,且该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生仝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规则及其他业务规则的理解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3127_20240412_0S1N.pdf ─────────┬──────────────────────────────────────────────── 2024-04-03 00:00│昭衍新药(603127):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星期五) 上午 10:00-11:00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 至 4 月 11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提问预征 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iafengsong@joinn-lab.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29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0:00-11:00 举行2023 年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10:00-11:00 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 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大鹏先生,财务总监于爱水女士,独立董事孙明成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 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至 4 月 11 日(星期四)16:00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 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iafengsong@joinn-lab.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67869582 邮箱:jiafengsong@joinn-lab.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 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127_20240403_WAQV.pdf ─────────┬──────────────────────────────────────────────── 2024-04-03 00:00│昭衍新药(603127):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昭衍新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28.10 元/股,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昭衍新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3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 、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 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名称 1 冯宇霞 167,160,633 22.29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18,973,414 15.87 3 周志文 74,725,981 9.96 4 顾晓磊 21,420,504 2.86 5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16,319,096 2.18 6 左从林 14,098,317 1.88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 10,708,064 1.43 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顾美芳 10,322,035 1.38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375,502 1.12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 7,494,929 1.00 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注: 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持股比例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749,888,699 股计算。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127_20240403_D1UF.pdf ─────────┬──────────────────────────────────────────────── 2024-04-03 00:00│昭衍新药(6031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0.5 亿元~1 亿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亿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昭衍新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28.10 元/股,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日披露的《昭衍新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 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377509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127_20240403_41T3.pdf ─────────┬──────────────────────────────────────────────── 2024-03-29 00:00│昭衍新药(603127):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 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月 1 日正式运 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市,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 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 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 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 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罗科,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科 199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 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罗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 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璞,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璞 200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璞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忠铨,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蔡忠铨 1997 年加入毕马威香港,2005 年调任毕马威华振执业,199 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蔡忠铨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四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 2023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 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和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毕马威华振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专项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127_20240329_8HBC.pdf ─────────┬──────────────────────────────────────────────── 2024-03-29 00:00│昭衍新药(6031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昭衍新药研究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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