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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30(云中马)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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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130 云中马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云中马(60313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云中马(60313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3130_20240418_8V8Q.pdf ─────────┬──────────────────────────────────────────────── 2024-04-17 00:00│云中马(603130):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 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星期四)至 04 月 24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zm@yzmgf.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4月 11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并将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公司计划于2024 年 04 月 25 日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 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月 25 日上午 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叶福忠先生 董事、总经理:叶程洁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叶卓强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刘雪梅女士 独立董事:田景岩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4 月 25 日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18日(星期四)至 04 月 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 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zm@yzmgf.c 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78-8818980 电子邮箱:yzm@yzmg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130_20240417_3AKY.pdf ─────────┬──────────────────────────────────────────────── 2024-04-17 00:00│云中马(60313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云中马(60313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130_20240417_8MCY.pdf ─────────┬──────────────────────────────────────────────── 2024-04-13 00:00│云中马(6031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年 2月 23日~2025年 2月 22日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000 元~60,000,000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累计已回购股数 1,400,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 累计已回购金额 28,820,474.36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26元/股~21.3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 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 份相关事宜。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与上次披 露数相比增加了 262,400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21.36元/股、最低价为 19.2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820,474.36元(不含印 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130_20240413_CEBK.pdf ─────────┬──────────────────────────────────────────────── 2024-04-11 00:00│云中马(603130):关于云中马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附表 2 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 占用方 上市公司 2023 年 2023 年度 2023 年 2023 年度 2023 年 占用 占用 资金占 用方 与上市 核算的会 期初占用 占用累计 度 偿还累计 期 形成 性质 用 名称 公司的 计科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 发生金额 末占用资 原因 关联关 (不含利 的利息 金余额 系 息) (如有) 现控股股 非经 东、实 营性 际控制人 占用 及其附 非经 属企业 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 非经 东、实 营性 际控制人 占用 及其附 非经 属企业 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 非经 方及其 营性 附属企业 占用 非经 营性 占用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其他关联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司 2023 年 2023 年度 2023 年 2023 年度 2023 年 往来 往来 资金往 来方 与上市 核算的会 期初往来 往来累计 度 偿还累计 期 形成 性质 来 名称 公司的 计科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 发生金额 末往来资 原因 关系 (不含利 的利息 金余额 息) (如有) 控股股东 经营 、实际 性往 控制人及 来 其附属 经营 企业 性往 来 上市公司 丽水云 子公司 其他应收 10,000 10,000 资金 非经 的子公 中马贸 及其控 款 往来 营性 司及其附 易有限 制的法 款 往来 属企业 公司 人 非经 营性 往来 关联自然 非经 人 营性 往来 非经 营性 往来 其他关联 非经 方及其 营性 附属企业 往来 非经 营性 往来 总计 / / / 10,000 10,000 /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130_20240411_6D9O.pdf ─────────┬──────────────────────────────────────────────── 2024-04-11 00:00│云中马(603130):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云中马(603130):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130_20240411_1D7P.pdf ─────────┬──────────────────────────────────────────────── 2024-04-11 00:00│云中马(60313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知方 ─────────┴──────────────────────────────────────────────── 云中马(60313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知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130_20240411_R05T.pdf ─────────┬──────────────────────────────────────────────── 2024-04-11 00:00│云中马(603130):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第一条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研究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专门 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 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 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三) 对被提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四) 就董事的提名或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 本委员会的建议,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本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本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本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本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本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召集人)提议视需要召开会议。第十二条 本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 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 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发出,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该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说明,并在事 后补送书面通知。 第十三条 本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方式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书面传签等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本委员会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本委员会会议应当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可 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本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通过。 第十六条 本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本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本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本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 十年。 第二十条 本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130_20240411_4P0C.pdf ─────────┬──────────────────────────────────────────────── 2024-04-11 00:00│云中马(60313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的专门机构。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 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 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议事规则 本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召集人)提议视需要召开会议。 本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主持。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发出,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该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 、地点和召开方式,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说明,并在事后补送书面通知。 本委员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本委员会会议应当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 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进行表决。 本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方式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书面传签等方式召开。 本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反对意 见的,应将投反对票委员的意见存档。 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的报酬进行评价或讨论时,该委员董事应当回避。 本委员会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如因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而无法就拟决议事项通过决议,本委员会应做出将 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的决议,并及时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本委员会应在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的决议中说明委员会对该议 案的审议情况并应记载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该议案的意见。 本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责范围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审议事项涉及的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需要,本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列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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