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155 新亚强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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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新亚强(603155):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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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15:00-16: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 至 4 月 26 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
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newasiaman.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15:00-16:30 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
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初亚军先生
总经理:初琳女士
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桑修申先生
财务总监:宋娜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 月 29 日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
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 至 4 月 26 日(星期五)16:00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
通过公司邮箱 ir@newasiaman.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桑修申
电话:0527-88262288
邮箱:ir@newasiam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155_20240420_34K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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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新亚强(6031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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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4 年第 13 期 36 天 A 款
●委托理财期限:36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及核查意见。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亚强”)于 2023年 9 月 15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00
万元购买了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3 年第 37 期 6 个月 B 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8)
。湖北新亚强已收回本金 1,7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24.74 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 元,扣 除 与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的 费 用 38,646,500.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江苏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 对公人民币结构 1,500 0.50%-2.66% -
限公司宿迁分行 存款 性存款 2024 年第
13 期 36 天 A 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36 天 保本浮动 - - -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
,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
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4 年第 13 期 36 天 A 款
2、委托方: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期限:36 天。
5、浮动收益率范围:0.50%-2.66%。
6、委托认购日:2024 年 3 月 22 日。
7、收益起算日:2024 年 3 月 25 日。
8、产品到期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9、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湖北新亚强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湖北新亚强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结果为低风险型产品,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
相关要求。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19),注册资本为 1154445 万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8,547,486.87 2,705,163,828.54
负债总额 273,918,759.08 328,650,563.02
资产净额 2,244,970,387.82 2,346,594,91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2,597,095.27 299,988,969.57
量净额
(二)湖北新亚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2023 年 9 月 30 日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3.76%。
(三)湖北新亚强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
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六、风险提示
虽然湖北新亚强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125,000 70,400 797.14 54,600
合计 125,000 70,400 797.14 54,6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7,6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7.79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6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4,6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3,400
总理财额度 68,000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3155_20240326_QFL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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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新亚强(60315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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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646,500.00 元人民币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38,646,500.0
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 40,000.00 万元,用于公司与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新亚强”)建设的“年产 50,000 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公司、湖北新亚强于2024 年 3 月 19 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湖北新亚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专户余额
(元)
年产 55,000 吨 湖北新亚强硅材 中国建设银行 42250133210100001666 0
有机硅材料及 料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高纯功能助剂 宜昌猇亭支行
产品项目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猇亭支行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2250133210100001666,截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 5.5 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
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于淼、尹百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二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二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二、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
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3155_20240322_Q5C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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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0:00│新亚强(6031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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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6031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3155_20240315_J9I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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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新亚强(6031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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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6031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7/603155_20240227_OWG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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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新亚强(60315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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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股份主体:副总经理潘怡凝先生。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2024 年 1 月 31 日,潘怡凝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增持金额为 942,100元。
2024 年 2 月 1 日,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潘怡凝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副总经理潘怡凝先生。
(二)本次增持时间:2024年1月31日。
(三)本次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的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2%。
(五)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潘怡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潘怡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2%。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增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3155_20240202_C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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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新亚强(603155):关于子公司变更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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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的通知,因发展需要子公司对其住所进行变更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所载信息如下:
名称: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AJ2120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初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9 月 10 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 396 弄 8 号 401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进口;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
料及助剂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
代理;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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