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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1(科华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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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161 科华控股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科华控股(60316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61.88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购买 的最高价为 14.92 元/股,最低价为 14.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03.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61.88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购买 的最高价为 14.92 元/股,最低价为 14.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03.1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161_20240329_BQGL.pdf ─────────┬──────────────────────────────────────────────── 2024-03-28 00:00│科华控股(60316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 易日(2024 年 3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陈洪民 27,420,413 20.56 2 陈伟 16,008,000 12.00 3 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5,275,647 11.45 4 陈小科 3,944,490 2.96 5 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38,850 2.05 6 郑文涌 1,969,900 1.48 7 薛勇 1,334,000 1.00 8 倪思礼 571,500 0.43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 566,100 0.42 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 雒志军 447,351 0.34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股) (%) 1 陈洪民 27,420,413 20.56 2 陈伟 16,008,000 12.00 3 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 15,275,647 11.45 4 陈小科 3,944,490 2.96 5 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38,850 2.05 6 郑文涌 1,969,900 1.48 7 薛勇 1,334,000 1.00 8 倪思礼 571,500 0.43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 566,100 0.42 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 雒志军 447,351 0.34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161_20240328_A63L.pdf ─────────┬──────────────────────────────────────────────── 2024-03-28 00:00│科华控股(60316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科华控股(60316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161_20240328_66OP.pdf ─────────┬──────────────────────────────────────────────── 2024-03-27 00:00│科华控股(603161):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深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 202 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管理能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动力单元、底盘传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燃油 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插电混合动力及增程式混合动力)的涡轮增压器的涡轮壳和中间壳及其装配件。此外,公司产品还包括差速器、 工程机械产品、电机壳体和液压系列产品等。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领先的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年出货量超 1100万件。并与盖瑞特、博格华纳、上海 菱重、纬湃汽车、博马科技、丰沃、天力、蜂巢等国内外主要涡轮增压器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广泛搭载于 宝马、奔驰、奥迪、大众、捷豹、路虎、沃尔沃、雷诺、通用、福特、丰田、日产、马自达、现代,起亚、比亚迪、吉利、长城、赛 力斯、奇瑞、长安等众多知名汽车品牌。 近年来,随着插电混合动力和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的迅猛发展,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空间。目前公司在 手订单充足,排产充分,产能利用效率逐年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营业务,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综合竞争优势,从而全面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1、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以质量取胜、以技术领先、以服务赋能。公司将始终坚持“质量即生命”的经营理念,全面推进“工序 内保证质量计划”及设计保证质量系统(Design For Quality),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应用技术、工艺、设备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并 通过全球分布的售后技术人员提供及时高效的增值服务。 2、积极开拓市场,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稳健增长。公司将依托现有客户资源,以高质优价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竞争,从而 进一步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加快工程机械、底盘制动、液压系列精密铸件产品的量产,在聚焦主营业务的同时实现收 入多元化增长。此外,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各项降本增效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率,持续降低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3、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扩大和加强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追求技术创新,提升技术开发能力,占领技术制高点。并 确保各项技术创新成果得以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优质生产能力。 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重点关注股东利益,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1、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策略,兼顾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等因素,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和股东回报的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2、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建立稳定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披 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根据该计划拟向 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90.6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严格遵循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推动该股票激 励计划的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于 2024年 3月 26 日披露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 照公告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专职部门,自上市以来,公司设置专人接听投资者专线,积极回复投资者邮箱以及“上证 e互 动”平台,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说明,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公 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以下 方面: 1、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相关渠道和平台,通过专门邮箱(zqsw@khmm.com.cn)以 及专门投资者电话(0519-87835309),倾听并记录每一位投资者的提问和意见建议,认真收集、回复投资者的问题,保障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使,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的参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与认同。为了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提高与投资者互动的效果,公司 2024 年将召开不少于 3 次由董事长或者 总经理出席参加的投资者说明会,并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征集投资者提问。公司将利用好上证 e互动的平台,积极回复投资者在 e互 动上的提问。同时也将加大现场调研、接待,面对面地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 2、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及反馈机制。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深入了解投资者的 实际诉求,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针对性回应。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加强与 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水平的提升,建立了合规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营管理层为 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权责分明、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1、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为进一 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等三会议事规则。公司将持续深入落 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在董事会审议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充 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发展。 2、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学习研究新规,坚持定期自查,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 范运作水平。公司目前已加入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常州资本市场协会等协会组织。2024年,公司将积极参加各类监管机构例如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机构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交流活动,踊跃报名各协会组织举办的资本市 场交流活动,保持与市场的良好联接,并向优秀的上市公司学习、借鉴经验,助力公司董监高治理能力的提升。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 内部培训,通过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关注理解监管动态等方式,不断强化其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董监高及管理层的履职能 力。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励与约束共进退 1、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上市以来,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组织其参加证券交 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并定期围绕股份减持新规、违规案例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旨在加强“关键少数”规范化 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名单,做好预沟通工作及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确保履行承诺。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同时, 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2、激励与约束并措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行深度绑定,极大调动了员 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有效增强了团队的稳定性和归属感。同时,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与公司经营情况相挂钩的薪酬政策 。高管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 结果发放。公司依据每一季的经营业绩及盈利状况等 KPI指标,结合个人及部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确定高管每一季的绩效薪酬 。2024年,公司将不断优化并持续执行高管薪酬方案,确保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挂钩,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市 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161_20240327_V1LK.pdf ─────────┬──────────────────────────────────────────────── 2024-03-26 00:00│科华控股(60316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 科华控股(60316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3161_20240326_YEFM.pdf ─────────┬──────────────────────────────────────────────── 2024-03-23 00:00│科华控股(603161):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期间通过公司内部企业微信公告以及公司告示栏张 贴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 合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161_20240323_WD0Z.pdf ─────────┬──────────────────────────────────────────────── 2024-03-23 00:00│科华控股(60316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科华控股(60316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161_20240323_ZPN8.pdf ─────────┬──────────────────────────────────────────────── 2024-03-13 00:00│科华控股(60316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及相关文件的更正公告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披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经公司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文件中关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 绩考核目标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涉及更正的文件及内容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 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 4、《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 容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 (二)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2024年 公司业绩需满足下列两个目标之一: 限售期 (1)以 2023年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当期全部解除限售; (2)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7%,如果 ROE 超过 7%,解 除限售比例 80%;超过 7.3%,解除限售比例 90%;超过 7.5%,当期 全部解除限售。 …… 更正后: ……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2024年 公司业绩需满足下列两个目标之一: 限售期 (1)以 2023年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当期全部解除限售; (2)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7%,如果 ROE 超过 7%,解 除限售比例 80%;超过 7.3%,解除限售比例 90%;超过 7.5%,当期 全部解除限售。 ……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科华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3/603161_20240313_TJSE.pdf ─────────┬──────────────────────────────────────────────── 2024-03-13 00:00│科华控股(60316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正后) ─────────┴──────────────────────────────────────────────── 为保证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更好地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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