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165 荣晟环保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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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荣晟环保(60316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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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预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 3 月 2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
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冯荣华 104,428,865 37.51
2 张云芳 13,004,022 4.67
3 冯晟伟 11,760,000 4.22
4 冯晟宇 11,760,000 4.22
5 陈雄伟 11,657,762 4.19
6 陆祥根 11,321,828 4.07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鑫新 1,853,700 0.67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1,813,400 0.65
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557,992 0.56
易担保证券账户
1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519,144 0.55
易担保证券账户
注: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8,431,936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3165_20240326_US4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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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荣晟环保(60316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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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晟环保(60316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3165_20240322_SRW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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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00:00│荣晟环保(603165):广发证券关于荣晟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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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浙江荣晟环
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受托管理人”)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发证券作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6,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核准情况
2023年5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号)核准,荣晟环保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76亿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主
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23,236.59万元,借款余额为100,08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42,4
80.00万元,可转债余额57,600.0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45,099.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87,500.00万元,可转债余额57,599.20万元。较202
3年末增加45,019.20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0.17%。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新增借款共计45,019.2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17%。其中,银行贷款新增净额45,020.0
0万元,公司可转债减少净额0.80万元(主要受可转债转股影响)。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
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2023年末数据已经审计外,其余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
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6/603165_20240316_B3X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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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荣晟环保(60316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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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预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3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冯荣华 104,428,865 37.51
2 张云芳 13,004,022 4.67
3 冯晟宇 11,760,000 4.22
4 冯晟伟 11,760,000 4.22
5 陈雄伟 11,657,762 4.19
6 陆祥根 11,321,828 4.07
7 曲立荣 2,600,000 0.93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鑫新 1,853,700 0.67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1,813,400 0.65
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沈嘉 1,563,600 0.56
注: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8,431,936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3165_20240312_3KP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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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0:00│荣晟环保(603165):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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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现就 2024 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
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223,236.59 万元,借款余额为 100,080.0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
额 42,480.00 万元,可转债余额57,6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145,099.2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 87,500.00 万元,可转债余额 57,599.20
万元。较 2023 年末增加 45,019.20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0.17%。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新增借款共计 45,019.20 万元,占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17%。其中,银行贷款新增
净额 45,020.00 万元,公司可转债减少净额 0.80 万元(主要受可转债转股影响)。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
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 2023 年末数据已经审计外,其余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3165_20240312_OW7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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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00:00│荣晟环保(60316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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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冯荣华先生主持,应当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基于对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拟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15.52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3,865,979 至 7,731,95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39%
至 2.78%。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2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预案;
(4)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全部股份进行注销,并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
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1/603165_20240311_LW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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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00:00│荣晟环保(603165):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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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3月 29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165 荣晟环保 2024/3/2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冯荣华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7.51%股份的股东冯荣华先生,在 2024年 3 月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 3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冯荣华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2月 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3月 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 588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3月 29日
至 2024年 3月 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9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 关于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2 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13.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3.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13.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13.04 拟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
13.0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
例、资金总额
13.06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
13.07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3.08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 √
体授权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至12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冯荣华、张云芳、冯晟宇、冯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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