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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78(圣龙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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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178 圣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圣龙股份(603178):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5月 20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网络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5月 13日(星期一)至 05月 17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slpt@sheng-l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日发布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和 2024年第一季度报 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和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 年 05 月 20 日 上午 10:00-11:3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 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5月 20 日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会议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罗力成先生、总经理张文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秘张勇先生、财务总监杨明、独立董事万伟军先生、保代罗傅琪先生 届时将参加会议并答复有关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20 日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5月 13日(星期一)至 05月 17日(星期五)16:00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 过公司邮箱 slpt@sheng-l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勇、王萍 电话:0574-88167898 传真:0574-88167123 邮箱:slpt@sheng-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3178_20240424_N0H4.pdf ─────────┬──────────────────────────────────────────────── 2024-04-24 00:00│圣龙股份(603178):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补充公告 ─────────┴────────────────────────────────────────────────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3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 (2023 年 8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该公告中的“(三)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补充披露“本年 年初至披露日(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 本年年初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业 本次预计金额 别 金额 务比例 至披露日 生金额 务 比 例 与上年实际发 (%) 与关联人 (%) 生金额差异较 累计已发 大的原因 生的交易 金额 采购商品和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 325.00 37.57% 0 接受劳务的 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埃美圣龙(宁波)机 340.00 39.31% 132.07 81.96 68.82% 械有限公司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 200.00 23.12% 16.49 37.14 31.18% 动力有限公司 小计 865.00 100% 148.56 119.10 100% 出售商品和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 3,150.00 90.83% 50.60 132.79 63.09% 提供劳务的 动力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圣龙理研新能源(宁 300.00 8.65% 62.86 77.68 36.91% 波)有限公司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 18.00 0.52% 0 科技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出 小计 3,468.00 100% 113.46 210.47 100% 租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 50.00 45.87% 7.06 21.17 42.80% 动力有限公司 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 50.00 45.87% 9.43 28.29 57.20% 术有限公司 宁波市甬行充新能源 9.00 8.26% 0 科技有限公司 小计 109.00 100% 16.49 49.46 100% 向关联人承 埃美圣龙(宁波)机 300.00 100% 92.23 276.70 100% 租 械有限公司 小计 300.00 100% 92.23 276.70 100% 接受关联人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 300.00 100% 0 委托代为销 动力有限公司 售其产品、商 品 小计 300.00 100% 0 其他 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 20.00 100% 0 动力有限公司 合计 小计 5,062.00 370.74 655.73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3178_20240424_7PMB.pdf ─────────┬──────────────────────────────────────────────── 2024-04-23 00:00│圣龙股份(603178):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月 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 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 并由财务总监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14、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178_20240423_ZXJS.pdf ─────────┬──────────────────────────────────────────────── 2024-04-23 00:00│圣龙股份(60317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卓平) ─────────┴──────────────────────────────────────────────── 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做到勤勉尽责,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履行职责。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余卓平,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车辆工程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国家 973 计划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上海市嘉定区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独董、同济大学教授、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济汽 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国氢中联氢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董 事长、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兼任中国氢能联盟副理事长/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汽车工 程学会监事、上海市参事室参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8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本人认真审议各议案,均 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本人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加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本年应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续两次 东大会 事会次 加次数 未亲自 的次数 数 参加会 议 余卓平 8 8 7 0 0 否 2 (二)、现场考察情况 在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本人保持了定 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 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经本人审查: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 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978.6 4 万元,占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7.78%,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新聘董事及 高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 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经审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有关规定。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条款,明确现金分红的政策,已使现金分红政策制度化 ,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信息,为 所有投资者创造一个平等获取信息的平台。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活动主题是,全面提升基础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制订《基础管理工作与内控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 控与提升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密切结合,既提升各项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又确保主要业务处于受控状态。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按要求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职责,提出了很多重要意见或建 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经营运作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并被公司所采纳,为董事会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参 考意见。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参与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审 阅公司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 年度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到公司进行考察等。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 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本着体现责、权、 利相一致原则,协助公司逐步完善经营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九)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年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信息披露较为及时 、完整、准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均无异议。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将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本人会一如既往地致 力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股东意见,接受股东监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独立董事:余卓平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178_20240423_F2ON.pdf ─────────┬──────────────────────────────────────────────── 2024-04-23 00:00│圣龙股份(60317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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