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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99(九华旅游)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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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199 九华旅游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九华旅游(603199):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5 月 08 日(星期三) 上午 11:00-12: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 ://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星期五) 至 05 月 07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jhgf@jiuhuashan.cc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 年 04 月 19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 年 05 月 08 日 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3 年度 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月 08 日 上午 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政权先生 独立董事:史建设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先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08 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星期五) 至 05 月 07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 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jhgf@ji uhuashan.cc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先进、俞昌海 电话:0566-5578822、0566-5578829 邮箱:jhgf@jiuhuashan.cc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3199_20240426_252P.pdf ─────────┬──────────────────────────────────────────────── 2024-04-19 00:00│九华旅游(603199):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九华旅游(603199):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3199_20240419_MSAS.pdf ─────────┬──────────────────────────────────────────────── 2024-04-19 00:00│九华旅游(603199):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度,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 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有力保障了公司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关于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提名补选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来三年(2023- 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 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 质押担保的议案》。 (六)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九华健康 素食合肥餐饮店项目暨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策科学合理,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监事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关联 交易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积极参与各项会议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对特别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 检查职能。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 议等程序执行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依法履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未发 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 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能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9,375.21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02,627,589.29 元,其中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15,503,340.52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47,087,645.41 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 司董事会制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 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能够实现对投 资者的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四)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检查审核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定价依 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公司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 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 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建设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分批次与建设施工承包 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银行开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并以自有资金进行质押担保。该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该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建设项目需要,用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利于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 外,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资产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资产划转事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划转,有利于优化管理模式,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商誉减值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情况进行审核,认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 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审核,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十)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行良好,公司 的控制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执行,能够有效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 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违规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也未发生收到监 管部门查处或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沟通,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也会继续加强对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以符合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从保护 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监事会检查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3199_20240419_11JR.pdf ─────────┬──────────────────────────────────────────────── 2024-04-19 00:00│九华旅游(603199):“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三)坚持科学决策。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 误。 (四)坚持集体决策。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讨论或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五)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一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党内民主生活原则和现代企业制 度治理规则作出决定。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章》《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应当由党委会、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等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 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为加强企业班子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由公司直接聘任和管理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职务调整 ,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 排,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资产购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公司规定的授权资金限额以上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 第八条 上述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的决策,按照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第九条 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前,相关部门和分子公司应对所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 听取各方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和法律合规性审查,提出建议方案。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机构对决策事项提出专项意见。 第十条 研究决定企业改制、重组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 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当分别以召开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的形式,由各决策主体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 ,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二条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提前确定议题并将决策事项的相关书面材料在会议决策前及时送交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 交决策事项的部门或人员应确保所提供信息全面、真实、有效。如相关材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应缓开决策会议或缓议相关议题。 第十三条 为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对复杂疑难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参与决策人员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磋商。 第十四条 党委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重大事项,须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根据职责权限划分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需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定。不能以党政联 席会代替党委会。 第十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重要人事 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经过酝酿提出方案、组织考察或调查,按程序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根 据公司党委会会议制度规定的权限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作出决定并依法依规履行任职程序。 第十六条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参会人数应符合决策主体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做出 决策,也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做出决策。 第十七条 决策会议上,参与决策人员应对决策事项充分讨论并逐项发表意见。公司主要负责人(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 见。 第十八条 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会议应安排专人对讨论意见、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如实做好记录,归档保 存。 第十九条 决策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并相应由党委书记、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条 对决策持异议或否定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记录人员要如实记录。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 经党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如需向相关机构履行备案、报告或申请审批程序的,应按 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紧急情况下以传签方式决定的、由个人或者少数人临时决定的事项,相关决策主体应当在事后按照程序予以追认。 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并应当在事后及时向相关决策主体报告。 第二十三条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有利害关系的党委委员、经理层人员、董事、股东应按相关规定回避。 第二十四条 参与决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和讨论情 况等,不准对外泄露。 第四章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断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跟踪机制和纠错改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如情况发生变化且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的,必须按照要求重新进行决策。 第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接受职工群众 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二十七条 参与决策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处分和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纪委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设、执行、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归党委。 第三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03199_20240419_ZODJ.pdf ─────────┬──────────────────────────────────────────────── 2024-04-19 00:00│九华旅游(6031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作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周泽将、杨辉和董事方媛,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周 泽将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一)2023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周泽将、杨辉 和方媛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主持,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及2023年 工作计划的汇报。 (二)2023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六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周泽将、杨辉 和方媛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关于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七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周泽将、杨辉 和方媛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主持,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2年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八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周泽将、杨辉 和方媛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主持,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3年9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九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周泽将、杨辉 和方媛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 质押担保的议案》。 (六)2023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十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周泽将、杨辉 和方媛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主持,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3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十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3名,周泽将、杨 辉和方媛3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泽将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九华健康 素食合肥餐饮店项目暨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进行了核查,并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做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 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重点,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适时督促与检查,对内部审计工作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审计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差错和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其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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