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3222(济民医疗)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3222 济民医疗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济民医疗(60322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通过私募产品安诚数盈光渝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渝一号”)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 ●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光渝一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票 8,838,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累计增持金额为 57,103,298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接到基金管理人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3、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股;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通过私募证券基金的方式实施,不设定价格区间,由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3月 1日起 6个月内。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光渝一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838,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增持金额 57, 103,298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222_20240327_07ZR.pdf ─────────┬──────────────────────────────────────────────── 2024-03-26 00:00│济民医疗(603222):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济民医疗(603222):关于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3222_20240326_2FJ4.pdf ─────────┬──────────────────────────────────────────────── 2024-03-14 00:00│济民医疗(603222):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新友谊医院股权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 105,762,000 元及股权回购款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自 2021 年 6 月 26 日起暂计至 2022 年 3 月31 日止为 8,109,419 元;2022 年 4 月 1 日之后的资金占用利息,以股权回购款105,762,000元 为基数,按年利率 10%计算至还清为止)。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2023年末,公司已对本案所涉股权回购款审慎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应收邵 品剩余股权回购及郓城友谊医院借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已达至100%。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 行债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18年 4月 26日,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与被告邵品、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下 称“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原告以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柒拾伍万元的对价,受让被告邵品持 有的目标公司 51%的股权,并对被告邵品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责任作出相应约定。 2、2020年 5月 29日,因被告邵品未能实现目标公司 2018年和 2019年的累计业绩承诺,原告与被告邵品签订《股权转让及补偿 协议》,被告邵品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33.49%的股权转让给原告进行补偿,2020 年 6 月工商变更登记后,原告持有目标公司 84.4 9%的股权。 3、2021 年 6 月 9 日,因目标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业绩未达业绩承诺,原告与被告邵品、目标公司签署《股权回购协议》 ,被告邵品回购原告持有的目标公司 84.49%的股权,回购价款为 135,960,000 元。回购价款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同时邵品应向原告 支付剩余回购价资金占用利息。若被告邵品未按约定按期支付回购价款本息,原告有权通知被告邵品回购款提前到期,要求被告邵品 立即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本息。 2021 年 6 月 9 日,原告(债权人)与被告邵品(被担保人)、霍建春(保证人)、目标公司(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约定霍建春、目标公司为邵品在《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回购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 9月 24 日,原告与被告邵品签订《股权质押协议》,被告邵品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原告以担保邵品在 主合同《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回购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并已经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被告邵品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向原告支付了股权回购款 20,000,000 元,于2021年 7月 5日向原告支付了股权回购款 10,198, 000元。 4、因被告邵品后期未按约支付股权回购款资金占用利息已构成违约,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1)请求判令邵品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 105,762,000元及股权回购款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自 2021年 6月 2 6日起暂计至 2022年 3月 31日止为 8,222,050 元;2022年4 月 1 日之后的资金占用利息,以股权回购款 105,762,000 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10%计算至还清为止);(2)请求判令邵品向原告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50,000元;(3)请求判令原告就邵品持有 的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 1、2 项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4)请求判令霍建春、 目标公司对邵品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向公司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浙10民初391号) 、民事裁定书([2022]浙10民初391号),通知公司法院受理案件,并裁定查封被告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 5、2023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浙10民初391号)。判决如下:(1)被告邵品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价款105,762,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自2021 年6月26日起暂计至2022年3月31日止为8,109,419元;2022年4月1日之后的资金占用利息以股权回购价款105,76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 率10%计算至清偿为止);(2)被告邵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服务费150,000元 ;(3)原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邵品持有的被告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 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4)被告霍建春、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5)驳回原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2,470 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人民 币617,470元,由原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09元,被告邵品、霍建春、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负担616,861元。”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浙10执175号之五),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品、霍建春、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为合同、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 的(2022)浙 10 民初 39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13日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拍卖措施。 被执行人邵品名下持有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法院已轮候查封,依法拍卖该股权,经一拍、二拍、变卖等司法 处置程序,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故该股权暂无法处置。被执行人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和车辆已经被浙江省台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因该不动产和车辆系医院经营必需,故暂不强制执行。 截止本公告日,处置被执行人其他资产,公司受偿 285,943.55 元。被执行人霍建春名下有多处不动产均为郓城县人民法院最先 查封,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法院已办理轮候查封,申请参与财产处置款的分配。 对于上述执行情况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本院已告知了申请执行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 没有异议,并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因被执行人邵品、霍建春、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3)浙 10执 17 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 行债务的义务。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3年末,公司已对本案所涉股权回购款审慎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应收邵品剩余股权回购及郓城友谊医院借款计提 的坏账准备已达至100%。 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根据执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4/603222_20240314_W9Z4.pdf ─────────┬──────────────────────────────────────────────── 2024-03-09 00:00│济民医疗(60322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规模:本次计划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 ●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由增持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期限:2024年 3月 1日起 6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4 年 3月 7日至 3月 8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743,96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46%,增持金额 10,633,230.80 元。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后续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计划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7)。现将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主体将通过对应私募产品安诚数盈光渝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渝一号”)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光渝一号已于日前成立并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码:SJY064,管理人为 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 1,743,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46%。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直 接 持 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 李丽莎 董事长 14,000,000 2.61 田云飞 董事、总裁 3,570,000 0.66 邱高鹏 董事、副总裁 - - 陈坤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 杨国伟 财务总监 - - (三) 本次计划增持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 12 个月内无其他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金额如下: 姓 名 职 务 购买金额下限 购买金额上限 (万元) (万元) 李丽莎 董事长 150 300 田云飞 董事、总裁 200 400 邱高鹏 董事、副总裁 200 400 陈坤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0 400 杨国伟 财务总监 100 200 其他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 2,150 4,300 合 计 3,000 6,000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由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 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年 3月 1日起 6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3 月 8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743,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3246%,增持金额10,633,230.80元。后续增持主体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9/603222_20240309_A8IV.pdf ─────────┬──────────────────────────────────────────────── 2024-03-01 00:00│济民医疗(60322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规模:本次计划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 ●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通过私募证券基金的方式实施,不设定价格区间,由增持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济民健康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 划。 ●增持计划的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 (二)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直 接 持 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李丽莎 董事长 14,000,000 2.61 田云飞 董事、总裁 3,570,000 0.66 邱高鹏 董事、副总裁 - - 陈坤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 杨国伟 财务总监 - - (三) 本次计划增持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 12 个月内无其他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计划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金额如下: 姓 名 职务 购买金额下限 购买金额上限 (万元) (万元) 李丽莎 董事长 150 300 田云飞 董事、总裁 200 400 邱高鹏 董事、副总裁 200 400 陈坤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0 400 杨国伟 财务总监 100 200 其他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 2,150 4,300 合 计 3,000 6,000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通过私募证券基金的方式实施,不设定价格区间,由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公司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个月。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 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 买卖公司股份。 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3222_20240301_4QGW.pdf ─────────┬──────────────────────────────────────────────── 2024-03-01 00:00│济民医疗(6032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3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57%,购买的最高价 为 9.98 元/股,最低价为 5.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9,994,0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2%,购买的最高价为 5 .25元/股,最低价为 5.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356,05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止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3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7%,购买的最高价为 9.98元/股,最低价为 5.00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 69,994,02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3222_20240301_Z9C3.pdf ─────────┬──────────────────────────────────────────────── 2024-02-21 00:00│济民医疗(60322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4号)核准,济 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0,196,56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206,798.4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480,793,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2年 12月 2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5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年 6 月 28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 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 2023-038)。为实施“年产 8.5 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民生物”)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及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变更了投资项目“年产 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与聚民生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