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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9(奥翔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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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229 奥翔药业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奥翔药业(603229):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奥翔药业(603229):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229_20240427_KHI4.pdf ─────────┬──────────────────────────────────────────────── 2024-04-27 00:00│奥翔药业(603229):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 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3年度审计 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3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675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6.63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 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人次、纪律处分 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沈维华 陈夏连 金晨希 何时成为注册会 1998 年 12月 2014年 9月 2005年 12月 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 1997年 2012年 2002年 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 1998 年 12月 2014年 9月 2005年 12月 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 2023年 2024年 2021年 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 2024 年:签署彩蝶实业、奥 2024年:签署桐昆 2024 年:签署天宇股份、泰林 核上市公司审计 翔药业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股份 2023 年审计 生物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 报告情况 复核同方股份、博硕科技等上 报告; 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奥翔药 市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桐昆 业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 2023 年:签署和达科技、雅 股份 2022 年审计 告; 艺科技等上市公司 2022 年度 报告; 2023 年:签署三维通信、泰林 审计报告;复核同方股份、博 2022 年:签署桐昆 生物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 硕科技等上市公司 2022 年度 股份 2021 年审计 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奥翔药 审计报告; 报告; 业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 2022 年:签署和达科技、雅 2021 年:签署桐昆 告; 艺科技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股份 2020 年审计 2022 年:签署三维通信、泰林 复核同方股份、博硕科技等上 报告。 生物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 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奥翔药 2021 年:签署桐昆股份、双 业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 箭股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告;2021 年:签署三维股份、 复核同方股份、博硕科技等上 三维通信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 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和 泰润佳 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 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 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229_20240427_X6I3.pdf ─────────┬──────────────────────────────────────────────── 2024-04-27 00:00│奥翔药业(60322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述兴) ─────────┴──────────────────────────────────────────────── 作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的 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述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3 年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 院法律系主任。兼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 会理事。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4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本人当 选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月 1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中秉承审慎原则,严谨、独立、负责地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否决、弃权的情形。 (二)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 大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任职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 (三) 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升,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任职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 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召开相关会议前,本 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 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人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丁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查, 上述人员的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上述 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上述人 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聘任朱丁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 任郑志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华东先生、高恺先生、钟瑜女士、宋继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丁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 责人),应晓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有效;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上述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上述人员的聘任。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 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也不 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 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参与讨论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 事项,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提供合理建议与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也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诚、勤勉、谨慎、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229_20240427_8RCZ.pdf ─────────┬──────────────────────────────────────────────── 2024-04-27 00:00│奥翔药业(6032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 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 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 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收 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229_20240427_HP63.pdf ─────────┬──────────────────────────────────────────────── 2024-04-27 00:00│奥翔药业(603229):国金证券关于奥翔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药业”、“公司”、“发行 人”)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奥翔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7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754,28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484,903,079.52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969,297.6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3,933,781.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3 〕29 号《验资报告》。 3、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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