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259 药明康德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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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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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259_20240328_8PW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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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药明康德(603259):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
│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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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一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股票
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时间(以下简称“本次限制行权期”)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包
含首尾两日),目前正处于自主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包含首尾两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259_20240327_8Q9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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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药明康德(603259):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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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
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
问预征集”栏目或将相关问题通过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wuxiapptec.com。本公司将于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3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
行交流。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
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副董事长、全球首席投资官胡正国先生,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陈民章博士,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杨青博士,
首席财务官施明女士,董事会秘书张远舟先生,独立董事张新教授。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
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
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
投资者关系邮箱:ir@wuxiapptec.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20663091
联系邮箱:ir@wuxiapp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
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259_20240327_6Q1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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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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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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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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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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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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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259_20240323_IRC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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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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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3259_20240322_TNJ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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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00:00│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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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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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00:00│药明康德(603259):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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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4 年 2 月 1 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于 2024 年 2 月5 日完成,回购的股
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2 月 2 日及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9),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的情况。
二、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完成回购
的全部 A 股股份 20,275,407 股(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注销前(股) 变动数(股) 注销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 101,376 0 101,37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 2,566,302,313 -20,275,407 2,546,026,906
H 股 387,076,150 0 387,076,150
股份合计 2,953,479,839 -20,275,407 2,933,204,432
注:注销前的股权结构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的总股本为基础;注销后的股权结构以注销前的股权结构为基础,且仅
考虑本次注销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0/603259_20240320_QL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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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00:00│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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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H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0/603259_20240320_AVR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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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药明康德(60325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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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336 元(含税)。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
?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若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0%。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 9,606,749,135.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2,892,360,118.1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336 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 2024年 3月 15日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82,031,329.6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0%。
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临 2024-021 的相
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 22,680,0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在本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事项进行授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
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259_20240319_MZT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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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药明康德(60325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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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259_20240319_B6W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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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药明康德(603259):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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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259_20240319_5WG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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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药明康德(603259):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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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无锡药明
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Christine Shaohua Lu-Wong(卢韶华)、Wei Yu(俞卫)、Xin Zhang(张新)、詹智玲、冯岱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履历以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独立董事资格调查表》等相关自查文件,前
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相关独立性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259_20240319_OWU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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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药明康德(6032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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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2023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
。
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
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
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德勤香港与各地德勤分支机构通力协作,提供全面的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风险管理和税
务服务。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德勤华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
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7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对公司 2023年半年度审阅结果、审阅重点领域等相关事项的
汇报,提出相关建议,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政策和流程进行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
师选聘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2024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关于 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
项的汇报,提出相关建议,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259_20240319_UBU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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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药明康德(603259):关于药明康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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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4)第 Q00296 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 12月 3
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4)第 P0127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
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259_20240319_LFN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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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0:00│药明康德(60325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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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冯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
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担任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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