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276 恒兴新材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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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恒兴新材(60327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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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
分 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宛云龙,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过阳光电源(300274)、柏诚股份(60113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钱玮,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真兰仪表(301303)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慧茹,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万朗磁塑(603150)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郁向军,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慧茹、项目质量复核人郁向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玮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钱玮 2021-11-15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 事由:对境外在产品的审计
交易所 程序设计不到位等;
处理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60.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人民币5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10.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审计费用将以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
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
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
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276_20240430_UL2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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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恒兴新材(60327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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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4月 17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人,独立董事陈秉辉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表决,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鲍旭锋先生进行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结合财务审计的相关情况,制订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次会议进行
了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
本次转增股本将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备
案等全部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张剑彬、张千、王恒秀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陈秉辉、陆宝莲、鲍旭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张剑彬、张千、王恒秀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 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
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切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
季度的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276_20240430_TKS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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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恒兴新材(603276):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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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之《第十三号——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主要产品 2024年1-3月产量 2024年1-3月销量 2024年1-3月销售金额
有机酮类 3,680.69 2,648.21 4,884.90
有机酯类 6,275.14 6,070.89 5,988.32
有机酸类 6,711.57 3,081.15 3,092.89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主要产品 2024年1-3月平均售价 2023年1-3月平均售价 变动比率
(不含税) (不含税)
有机酮类 1.84 2.33 -20.88%
有机酯类 0.99 1.11 -11.43%
有机酸类 1.00 0.94 6.67%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主要原材料 2024年1-3月采购均价 2023年1-3月采购均价 变动比率
(不含税) (不含税)
丙酸 0.48 0.59 -18.77%
正丁醛 0.71 0.65 9.74%
异丁醛 0.77 0.68 13.39%
醋酸 0.27 0.26 2.50%
混合戊醛 1.19 0.86 37.44%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276_20240430_1JA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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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恒兴新材(603276):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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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3]1518 号),公司于 2023 年9 月 14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9,2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3,814,138.95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905,385,861.05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865,385,861.0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
22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05,385,861.05
项目 金额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833,709,764.47
其中: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207,069,306.64
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金额 110,030,122.92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61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51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334.91
加:本年度收益 2,979,943.41
其中:募集资金用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2,524,757.39
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 455,186.0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656,039.9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该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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