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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03(得邦照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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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03 得邦照明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得邦照明(60330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得邦照明(60330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03_20240420_GJ8I.pdf ─────────┬──────────────────────────────────────────────── 2024-04-18 00:00│得邦照明(6033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8,000万元—16,000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累计已回购股数 230,24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5% 累计已回购金额 278.4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00元/股—12.1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230,24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购买 的最高价为 12.15 元/股、最低价为 12.0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78.4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3303_20240418_Z16I.pdf ─────────┬──────────────────────────────────────────────── 2024-04-17 00:00│得邦照明(6033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进出口”)。得邦进出口是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得邦进出口提供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最高额担保。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已实际为得邦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7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得邦进出口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89.8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进出口因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金华民生”)申请叙作商业汇票承 兑、开立信用证及其它授信业务,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止。 公司为得邦进出口在金华民生的前述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于2024年4月16日与金华 民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3月5日和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得邦进出口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 元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和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已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将浙江得邦车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车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得邦进出口 。调剂完成后,公司对得邦车用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得邦进出口的担保余额为 5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得邦进出口的担保余额为7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 元。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 本次新 新增担保额 担保 是否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目前 增担保 度占上市公 预计 关联 有反 股比 经审计资 担保 额度 司最近一期 有效 担保 担保 例 产负债率 余额 经审计净资 期 产比例 横店集团得 浙江横店得 100% 89.88% 58,000 15,000 4.23% 1年 否 否 邦照明股份 邦进出口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浙江横店得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054226582D 成立日期:2012年 9月 14日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倪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日,得邦进出口资产总额 148,680.25万元,负债总额130,474.64万元,净资产 18,205.61万元,营业收 入 321,907.82万元,净利润1,471.78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得邦进出口资产总额 229,233.37万元,负债总额206,025.72万元,净资产 23,207.65万元,营业收 入 302,193.84万元,净利润5,049.72万元(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保证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5,000万元 (四)担保范围 本合同第 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 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 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保证期间 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得邦进出口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得邦进出口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预计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 资能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 1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13,000 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10%、31.85%。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为 160,000万元,截至 本公司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 113,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10%、31.85%。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 10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4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303_20240417_MEIH.pdf ─────────┬──────────────────────────────────────────────── 2024-04-11 00:00│得邦照明(603303):关于得邦照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得邦照明(603303):关于得邦照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303_20240411_NKQC.pdf ─────────┬──────────────────────────────────────────────── 2024-04-11 00:00│得邦照明(60330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得邦照明(60330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303_20240411_IJE7.pdf ─────────┬──────────────────────────────────────────────── 2024-04-09 00:00│得邦照明(6033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0 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 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3303_20240409_AOO1.pdf ─────────┬──────────────────────────────────────────────── 2024-03-28 00:00│得邦照明(60330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 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3月 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 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35,008,000 49.27 2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91,800,000 19.25 3 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514,320 6.40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 15,256,240 3.20 投资基金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181,929 1.51 6 倪强 5,155,300 1.08 7 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 4,877,116 1.02 8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3,521,135 0.74 9 郑建达 1,702,222 0.36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 1,694,199 0.36 投资基金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35,008,000 49.27 2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91,800,000 19.25 3 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514,320 6.40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 15,256,240 3.20 投资基金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181,929 1.51 6 倪强 5,155,300 1.08 7 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 4,877,116 1.02 8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3,521,135 0.74 9 郑建达 1,702,222 0.36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 1,694,199 0.36 投资基金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03_20240328_R7SJ.pdf ─────────┬──────────────────────────────────────────────── 2024-03-27 00:00│得邦照明(60330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得邦照明(60330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303_20240327_O1N8.pdf ─────────┬──────────────────────────────────────────────── 2024-03-23 00:00│得邦照明(60330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19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独立董事窦林平、卫龙宝、叶慧芬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0万元(含本数)-16,000万元(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万股-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5%-2.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303_20240323_L4XP.pdf ─────────┬──────────────────────────────────────────────── 2024-03-23 00:00│得邦照明(60330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月 22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19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 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占公司资产的比例较小,从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的影响看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303_20240323_634V.pdf ─────────┬──────────────────────────────────────────────── 2024-03-23 00:00│得邦照明(6033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金得邦”)。瑞金得邦是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瑞金得邦提供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最高额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已实际为瑞金得邦提供的担保余额(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3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瑞金得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74.9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金得邦因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金华民生”)申请叙作流动资金贷款 、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及其它授信业务,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22日止。 公司为瑞金得邦在金华民生的前述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于2024年3月22日与金华民 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3月9日和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其中为瑞金得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的担保。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和2023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已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将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公共照明”)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 至瑞金得邦。调剂完成后,公司对得邦公共照明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瑞金得邦的担 保余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瑞金得邦的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0万元。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 本次新 新增担保额 担保 是否 是否 方持 最近一期 目前 增担保 度占上市公 预计 关联 有反 股比 经审计资 担保 额度 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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