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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07(扬州金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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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07 扬州金泉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扬州金泉(60330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扬州金泉(60330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307_20240430_K262.pdf ─────────┬──────────────────────────────────────────────── 2024-04-22 00:00│扬州金泉(60330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伯圣、孙荣奎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伯圣、孙荣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03307_20240422_ZOGU.pdf ─────────┬──────────────────────────────────────────────── 2024-04-22 00:00│扬州金泉(603307):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2023年度审 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及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大华所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大华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华所在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03307_20240422_LSOQ.pdf ─────────┬──────────────────────────────────────────────── 2024-04-22 00:00│扬州金泉(6033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 《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合伙人数量为 270人;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88家;公司所在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4日、2023年 5月 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 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2023年3月 13日,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经理召开 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 的总体情况、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的重点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要求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03307_20240422_Z5J7.pdf ─────────┬──────────────────────────────────────────────── 2024-04-22 00:00│扬州金泉(60330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荣奎) ─────────┴──────────────────────────────────────────────── 扬州金泉(60330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荣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03307_20240422_LT53.pdf ─────────┬──────────────────────────────────────────────── 2024-04-20 00:00│扬州金泉(60330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 23〕21号)的相关规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此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变更情况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对“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 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 1月 1日起施行。按照通 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07_20240420_KMNK.pdf ─────────┬──────────────────────────────────────────────── 2024-04-20 00:00│扬州金泉(603307):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了促进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拟根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及出口订单情况, 有针对性地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平衡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 发生的主要外币币种,包 括美元和欧元。 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但仍存在 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出口境外市场,出口项目以美元结算为主,跨境人民币和其他币种结算为辅,为了平衡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 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拟根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及出口订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 成交割。 五)决策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六)交易期限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 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 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及相应业务的专业人员配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 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 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07_20240420_IR36.pdf ─────────┬──────────────────────────────────────────────── 2024-04-20 00:00│扬州金泉(60330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 63 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追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 √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 √ 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8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林明稳、李宏庆、赵仁萍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07 扬州金泉 2024/5/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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