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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2(西典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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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12 西典新能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西典新能(603312):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30日(星期二)至 5月 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通过公司邮箱 IR@wdi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日发布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 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年 5月 9 日下午 15:00-16:30举行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盛建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潘淑新女士 独立董事:刘雪峰先生 财务负责人:李玉红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晨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5月 9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 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月 30日(星期二)至 5月 8日(星期三)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 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wdint.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冬 电 话:0512-66165979 邮 箱:IR@wdi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312_20240430_BYBW.pdf ─────────┬──────────────────────────────────────────────── 2024-04-30 00:00│西典新能(60331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西典新能(60331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312_20240430_S1V2.pdf ─────────┬──────────────────────────────────────────────── 2024-04-30 00:00│西典新能(603312):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更正公告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 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经事后复核,上述公告中部分信息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30日(星期二)至 5月 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通过公司邮箱 IR@wdi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5月 9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 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月 30日(星期二)至 5月 8日(星期三)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 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wdint.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更正后: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月 30日(星期二)至 5月 8日(星期三)16:00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公 司邮箱 IR@wdi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 二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5月 9日下午 15:00-16:30,通过网络平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 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月 30日(星期二)至 5月 8日(星期三) 16:00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至公司公司邮箱 IR@wdi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网络平台(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 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3312_20240430_SM1B.pdf ─────────┬──────────────────────────────────────────────── 2024-04-27 00:00│西典新能(6033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的说明公告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近期 ,部分投资者关注公司回购情况,现就回购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提议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建 华先生,基于当时二级市场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践行“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二、关于实施安排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1月 11日上市,至今尚未满 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的规定,尚不满足实施回购的条件。 公司将于 2024 年 7月 11日满足有关回购条件后,第一时间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并尽快推进实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312_20240427_H1ZG.pdf ─────────┬──────────────────────────────────────────────── 2024-04-23 00:00│西典新能(603312):关于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及实际经营情况,对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并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 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业务经营和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通过制度化 的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范围和工作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运行,保障 公司的正常运营与稳步发展。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过发行上市 审核并于本通知发布次年上市的公司,应在披露上市当年度的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0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属于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 司,因此未披露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盛建华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312_20240423_HO24.pdf ─────────┬──────────────────────────────────────────────── 2024-04-23 00:00│西典新能(60331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的洽谈、编制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五)有关对外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应当征求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一名委员不得在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上接受两名以上委员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战略委员 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免去其委员职务。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 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为十年。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312_20240423_UTZX.pdf ─────────┬──────────────────────────────────────────────── 2024-04-23 00:00│西典新能(6033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西典新能(6033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312_20240423_S72U.pdf ─────────┬──────────────────────────────────────────────── 2024-04-23 00:00│西典新能(6033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学专业人士刘雪峰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 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3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23年 1-6月财务报表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制度的规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程跟踪并督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 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真实、完整和客观公正。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专业建议。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确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 3、在年审工作的不同开展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我们就年审工作是否按计划启动、工作进展及主要节点完成情况、 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进行交流,对审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并审阅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年审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我们对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年审机构审定的财务 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 2022 年的工作总结以及 2023 年的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同时,我们认 可内部审计机构制定的 2023 年工作计划,认为其具有可行性,并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审议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 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 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312_20240423_JLYA.pdf ─────────┬──────────────────────────────────────────────── 2024-04-23 00:00│西典新能(60331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 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人,其中 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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