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3316(诚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3316 诚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7 00:00│诚邦股份(603316):关于诚邦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316_20240417_EDZC.pdf ─────────┬──────────────────────────────────────────────── 2024-04-17 00:00│诚邦股份(6033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12日、2024 年 4月 15日、2024年 4 月 16日连续 3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确认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 2024 年 4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15 日、2024 年 4月 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内 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亦不涉 及近期的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 投资者,务请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316_20240417_T0SJ.pdf ─────────┬──────────────────────────────────────────────── 2024-03-19 00:00│诚邦股份(603316):关于诚邦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316_20240319_8M67.pdf ─────────┬──────────────────────────────────────────────── 2024-03-19 00:00│诚邦股份(6033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3 月 14日、2024 年 3月 15日、2024年 3 月 18日连续 3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3.23 万元,2023年度业绩预告亏损 9200万元左右。 公司 2020 年、2021年、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确认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 2024 年 3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3月 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内 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亦不涉 及近期的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滚动市净率(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最新市净率为0.62,公司最新市净率为1.64,公司滚动市净率高于平均水 平。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务请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3.23万元,2023年度业绩预告亏损9200万元左右。 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03316_20240319_W7UX.pdf ─────────┬──────────────────────────────────────────────── 2024-02-02 00:00│诚邦股份(603316):关于项目中标更新暨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 诚邦股份(603316):关于项目中标更新暨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2/603316_20240202_OA21.pdf ─────────┬──────────────────────────────────────────────── 2024-01-31 00:00│诚邦股份(603316):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 定,现将 2023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3年 10-12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 3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556.53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生态环境建设 工程类合同 8项;运营维护类合同 1项;规划设计类合同 26项(其中园林设计类合同 3项,建筑设计类合同 15项,规划咨询类合同 3项,环保设计类合同 5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3年 1-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 121项(其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类合同 25项、规划设计类合同 92项、运营维 护类合同 4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7,548.67 万元,上述合同均在执行中。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目前无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3316_20240131_MTMM.pdf ─────────┬──────────────────────────────────────────────── 2024-01-31 00:00│诚邦股份(603316):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的具体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0.00 万元左右; 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00.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0.00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 2、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00.00万元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9.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97.4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1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3 年度,公司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新增订单较少,营业收入规模下降,成本费用占比增加;以及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应收账款、商誉等资产组计提减值损失,导致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 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03316_20240131_663G.pdf ─────────┬──────────────────────────────────────────────── 2024-01-25 00:00│诚邦股份(603316):关于项目中标公告 ─────────┴──────────────────────────────────────────────── 2024年 1月 23 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中标通知书》。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招标人名称:厦门南普陀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价:91,351,317.55 元 5、工期:总工期为 260 日历天(含前期深化设计时间,竣工验收时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 4 日历天完成合同签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开工时间(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现场不具备条件施工,可开始深化设计及样品打样等工作, 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时间主要管理人员派驻现场,合同签订日期仍视为工程开始计算工期起点时间。本工程工期紧,景观工程按主 体工程完成时间分区段移交施工,承包人须在接收工作面后的 7日历天内开始施工,承包人不得以工作面未全部移交为由拒绝施工, 且可能存在部分区段需采取极端赶工措施的情况,承包人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铺排工程施工计划及承担赶工费用);合同签订后的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如当地主管部门有要求时办理);合同签订后的 9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深化设计内容以及样品定样; 合同签订后的 120 日历天内完成主要苗木的选苗及号苗;样板段工作面接收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景观样板段的施工(具体部位以建 设单位、代建及设计单位确认为准);合同签订后的 260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以项目海绵城市通过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的时间,园林景观通过厦门市市政园林局验收的时间,二者后通过验收的时间为准)。 6、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香山风景区内 7、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95481 平方米,本工程红线内绿化及园建面积约 56139 平方米,红线外绿化及园建面积 约 21686 平方米。 8、工程范围和内容: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清单(含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等的内容为准。 9、质量要求:达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的等级标准,且针对建设单位对主体工程的鲁班奖评定予 以无条件的配合。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 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三、风险提示 项目中标公告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 合同的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5/603316_20240125_R76Q.pdf ─────────┬──────────────────────────────────────────────── 2024-01-16 00:00│诚邦股份(60331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邦股份”)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的通 知,获悉其与南丰星河共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河共舞资本”)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进行协 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3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与星河共舞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敏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1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以5.9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星河共舞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 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6)、《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敏股份减少)》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星河共舞资本股份增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与星河共舞资本尚未实际履行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因星河共舞资本自 身安排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并于2024年01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之终止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 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 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双方应当积极配合诚邦股份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在上述解除原协议之事宜依法 公开披露前,甲乙双方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透露给其他人或向社会公开。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6/603316_20240116_AW8C.pdf ─────────┬──────────────────────────────────────────────── 2024-01-13 00:00│诚邦股份(60331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利强先生于2023年7月10日与兰溪勤韵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韵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方利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1 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以5.9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勤韵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方利强先生的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双方于2024年1月1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内容变更前为: 1、原协议第一条1.2条款 支付的时间和金额 (1)各方同意,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安排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调,尽调如无异议则向乙方支 付1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首付款。 (2)本次交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函3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额20%的转让款。 (3)上市公司董事会改选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2、原协议第二条2.1条款 甲方作为长期的战略投资者将依法行使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相关的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在标的 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乙方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成上市公司对其董事会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促使 上市公司现有的 1名董事会成员辞去董事职务,并且承诺在股东大会补选时对甲方提名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1名董事候选人投赞成 票。 3、原协议第二条2.2条款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更高质量的快速发展, 乙方同意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提议对董事会治理结构进行优化,并积极促成董事会批准 同意甲方提名的董事除履行董事职责外,负责在新兴领域和具有高成长性的行业为上市公司寻找战略性发展机会,并参与公司日常的 经营管理工作。 4、原协议第六条6.4条款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和/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 述赔偿金包括对守约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金额按照1000万元确定违约金。 二、协议内容变更后为: 1、原协议第一条1.2条款变更为 支付的时间和金额 (1)各方同意,甲方应当于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安排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调,尽调如无异议则向乙 方支付1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首付款。 (2)本次交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额20%的转让款。 (3)中证登审批通过后,甲方支付到总款项的90%时,双方再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办理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2、原协议第二条2.1条款变更为 甲方作为长期的战略投资者将依法行使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相关的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在标的 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乙方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与甲方另行商议董事席位及参与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 3、原协议第二条2.2条款变更为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