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3317(天味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3317 天味食品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天味食品(603317):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17_20240328_Z7B7.pdf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 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3月26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 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以下均为含税额): 1、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 副董事长津贴30万元/年,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 2、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领取岗位薪酬并领取监事津贴,其中监事津贴:监事会主席1500元/月,其他监事1000元/月。 3、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四、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17_20240328_WH94.pdf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吕先锫)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 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 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吕先锫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吕先锫先生的任职经历、签署的自查文件等,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17_20240328_0DU9.pdf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公司章程》(2024年4月) ─────────┴──────────────────────────────────────────────── 天味食品(603317):《公司章程》(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17_20240328_WPRO.pdf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先锫) ─────────┴──────────────────────────────────────────────── 本人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 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吕先锫,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天味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000568.SZ)独立董事,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46.SZ)独立董 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条件,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 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14 14 13 0 0 否 4 2. 2023 年度,本人兼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各委员 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8 8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0 0 0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 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3 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3 年度,本 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了涉及独立董事改革的相关制度和条款。随 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的建立,本人将在 2024 年度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工作。 (二)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协调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 发表意见,监督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年审会 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三)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专线、邮 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保存沟通记录与本人交流。 (四) 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走访了公司双流生产基地、郫都生产基地及自贡生产基地,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 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线上沟通的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多场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投资者保护相关的培训,强化法规学习和理解 ,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能,确保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上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 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未发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于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3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 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提交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审议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共 16 次,包括授予、条件 成就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所长,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持续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先锫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17_20240328_4PL1.pdf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审计机构及人员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1986 年,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 年成为首批获 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 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三)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 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一) 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机制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 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 项目咨询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 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 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 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 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 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 项目质量复核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 员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4、 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 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 则要求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其他监控活动。最近一次年度检查过程中,信永中和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 问题。 5、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 制度和政策构成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 项目审计工作方案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商誉减值、合并财务报表等。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 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食品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 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东超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1 郭东超 2021 年 11 监管谈话 中国证券监督管 因在执行隆鑫通用动力股份 月 5 日 理委员会重庆监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 管局 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 够充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 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信永中和的中台支持团队包括估值、精算、信息系统审计、数据审计、内控、税务、法务合规等多领域专家,且后台技术专家全 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四) 信息安全管理 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综上,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组成员勤勉敬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能够较好完成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17_20240328_FSC5.pdf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天味食品(60331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03317_20240328_PGAR.pdf ─────────┬──────────────────────────────────────────────── 2024-03-28 00:00│天味食品(603317):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