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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1(梅轮电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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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21 梅轮电梯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梅轮电梯(60332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虹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321_20240427_RHQS.pdf ─────────┬──────────────────────────────────────────────── 2024-04-27 00:00│梅轮电梯(60332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月 26日上午 10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321_20240427_OTE7.pdf ─────────┬──────────────────────────────────────────────── 2024-04-27 00:00│梅轮电梯(60332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梅轮电梯(60332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3321_20240427_0IDT.pdf ─────────┬──────────────────────────────────────────────── 2024-04-25 00:00│梅轮电梯(60332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月 24日上午 10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暂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同意《关于指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暂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3321_20240425_7C5M.pdf ─────────┬──────────────────────────────────────────────── 2024-04-25 00:00│梅轮电梯(603321):关于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樊瑞满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樊瑞满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瑞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樊瑞满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傅钤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樊瑞满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3321_20240425_GXQ3.pdf ─────────┬──────────────────────────────────────────────── 2024-04-20 00:00│梅轮电梯(603321):审计报告(2023年度) ─────────┴──────────────────────────────────────────────── 梅轮电梯(603321):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21_20240420_MMX9.pdf ─────────┬──────────────────────────────────────────────── 2024-04-20 00:00│梅轮电梯(60332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章勇 坚、濮德意、陆文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章勇坚、濮德意、陆文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 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21_20240420_VEHE.pdf ─────────┬──────────────────────────────────────────────── 2024-04-20 00:00│梅轮电梯(60332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 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1,847,787.25元。截至202 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193,860.14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07,000,000股, 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125,100.00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81,2 35.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 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 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21_20240420_XEW3.pdf ─────────┬──────────────────────────────────────────────── 2024-04-20 00:00│梅轮电梯(6033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濮德意) ─────────┴──────────────────────────────────────────────── 梅轮电梯(6033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濮德意)。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21_20240420_423F.pdf ─────────┬──────────────────────────────────────────────── 2024-04-20 00:00│梅轮电梯(603321):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将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实际授信金额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 为准。 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在上述授信 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将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金 额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并分配授信额度的使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21_20240420_H5KY.pdf ─────────┬──────────────────────────────────────────────── 2024-04-20 00:00│梅轮电梯(60332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19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 4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693名。 立信 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年报 多万,在诉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立信 讼过程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14日 2015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 投资者 2015年报、 80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 2016年报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 员 75 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 王昌功 2009年 2007年 2009年 2024年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宏量 20 16年 2014年 2016年 2017年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作武 2011年 2009年 2010年 202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昌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吴宏量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年-2020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年-2022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2023年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年-2023年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2023年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昌功、质量复核合伙人朱作武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宏量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2024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0 60 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0 10 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 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321_20240420_I096.pdf ─────────┬──────────────────────────────────────────────── 2024-04-20 00:00│梅轮电梯(603321):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履行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 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 股东的要求意愿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制定的原则为: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 2024 -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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