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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9(上海雅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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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29 上海雅仕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上海雅仕(60332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855 号 3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9,627,5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0.1571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忠 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现场出席 4 人,视频通讯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现场出席 1 人,视频通讯出席 2 人); 3、董事会秘书金昌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8,041,831 98.0086 1,585,688 1.9914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8,041,831 98.0086 1,585,688 1.9914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修订《公 6,633,700 80.7080 1,585,688 19.2920 0 0.0000 司章程》的议 案 2 关于确定第四 6,633,700 80.7080 1,585,688 19.2920 0 0.000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项议案,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其他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2 对持股 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阳军、熊梦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329_20240329_68J2.pdf ─────────┬──────────────────────────────────────────────── 2024-03-29 00:00│上海雅仕(60332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雅仕”)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 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 登记方法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予以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855 号 36 楼上海雅仕会议室如 期召开,由董事长刘忠义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 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627,519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1571%。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含视频通讯方式出席) 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 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及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041,83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86%;反对 1,585,688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 914%;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6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080%;反对 1,585,68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2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041,83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86%;反对 1,585,688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 914%;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6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080%;反对 1,585,68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2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329_20240329_JSTU.pdf ─────────┬──────────────────────────────────────────────── 2024-03-22 00:00│上海雅仕(60332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上海雅仕(60332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3329_20240322_ICLV.pdf ─────────┬──────────────────────────────────────────────── 2024-03-09 00:00│上海雅仕(603329):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的董事刘忠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 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忠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选举孙望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最新修正案之日起至 2027 年 3月 8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 选举刘忠义先生、向德伟先生、陈凯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向德伟先生为召集人,各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选举刘忠义先生、代军勋先生、陈凯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凯先生为召集人,各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选举刘忠义先生、向德伟先生、代军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代军勋先生为召集人,各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选举刘忠义先生、孙望平先生、代军勋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忠义先生为召集人,各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 同意聘任卞文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同意聘任张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 同意聘任王明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4 同意聘任金昌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5 同意聘任吴宏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最新修正案之日起至 2 027 年 3 月 8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 同意聘任韩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最新修正案之日起至 202 7 年 3 月 8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7 同意聘任李清女士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最新修正案之日起至 202 7 年 3 月 8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先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清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0,000 元(税前),按 月发放。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9/603329_20240309_NMQ1.pdf ─────────┬──────────────────────────────────────────────── 2024-03-09 00:00│上海雅仕(60332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855 号 36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年 3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 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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