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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31(百达精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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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31 百达精工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百达精工(603331):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 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阮吉林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阮卢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 IPO前取得的股份及 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0年 7月 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阮卢安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本 减持计划自 2024 年 5 月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期间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收到阮卢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阮卢安 5%以下股东 4,820,000 2.38% IPO前取得:3,442,857股 其他方式取得:1,377,143 股 阮吉林 5%以上非第 17,033,700 8.41% IPO前取得:5,552,643股 一大股东 协议转让取得:9,26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2,221,057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阮卢安 4,820,000 2.38% 阮卢安为阮吉林儿子 阮吉林 17,033,700 8.41% 阮吉林为阮卢安父亲 合计 21,853,700 10.79%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阮卢安 固 定 : 固 定 : 大宗交易减持,固 2024/5/20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 4,000,000股 1.98% 定:4,000,000股 ~ 价格 的股份及上 金需求 2024/8/19 市后公司以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 得的股份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阮卢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股东阮卢安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阮卢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03331_20240424_HZTL.pdf ─────────┬──────────────────────────────────────────────── 2024-04-23 00:00│百达精工(60333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百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4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江西百达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 30,500 万元,实际为江西百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8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西百达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 4月 19 日,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 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江西百达与长江联合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9,45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1.2亿元的融资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及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上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 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百达精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 09月 0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8420906 4、注册资本:叁亿零伍佰玖拾万元整 5、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江一路 79号 6、法定代表人:施小友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西百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5%股权,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5%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8,255.75 负债总额 100,465.62 净资产 27,790.13 资产负债率 78.33% 项目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6,712.96 净利润 -1,429.05 注:上述 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人民币9,450万元 5、保证责任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6、担保范围:债务人在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或一期租金、利息(含租前息、逾期利息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预付款项等。债权人为向债务人、保证人追究其责任而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保全费用、保险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在2024年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是为 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整体融资效率,提升控股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 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担保实际发生额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担保预计授权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无 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500万元,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84%,不存在逾期 担保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331_20240423_69S5.pdf ─────────┬──────────────────────────────────────────────── 2024-04-10 00:00│百达精工(603331):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股份 260,000 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注 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02,468,636 股减少至 202,208,636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02,468,636元减少至人民币 202,208,63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城路 2399号 2、申报时间:2024年 4月 10日起 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76-89007163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331_20240410_9IOH.pdf ─────────┬──────────────────────────────────────────────── 2024-04-10 00:00│百达精工(60333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百达精工(60333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331_20240410_OCC6.pdf ─────────┬──────────────────────────────────────────────── 2024-04-10 00:00│百达精工(603331):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百达精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 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百达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 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4年 3月 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了《浙江百 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 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 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 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4月 9日下午 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施小友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 024年 4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月 9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4年 4月 2日下午 15:00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8,432,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62%。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 内,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6,263,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881%。上述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4,695,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9943%。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4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22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9%。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03331_20240410_YIVB.pdf ─────────┬──────────────────────────────────────────────── 2024-03-27 00:00│百达精工(60333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百达精工(60333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331_20240327_K4IR.pdf ─────────┬──────────────────────────────────────────────── 2024-03-27 00:00│百达精工(6033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精工”、“公司”)股票于2024 年 3 月 22 日、3 月 25 日、3 月 26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3 月 25 日、3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 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 项。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经公司自查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2、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月 22 日、3 月 25 日、3 月 2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331_20240327_FWKS.pdf ─────────┬──────────────────────────────────────────────── 2024-03-27 00:00│百达精工(60333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百达精工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 百达精工(60333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百达精工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331_20240327_SLFN.pdf ─────────┬──────────────────────────────────────────────── 2024-03-20 00:00│百达精工(6033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 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 体情况如下: 一、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2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8.63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21.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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