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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41(龙旗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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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41 龙旗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龙旗科技(60334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341_20240429_089S.pdf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建新、康至军、杨川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沈建新、康至军、杨川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341_20240429_D4GE.pdf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龙旗科技(60334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341_20240429_W6UT.pdf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川) ─────────┴──────────────────────────────────────────────── 本人作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2 年 1 月 26 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 告期”)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川: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6 月取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学士学位,1999 年 7 月取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 年 8 月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2 年 8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北京得实电子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1996 年 1 月至 1997 年 1 月任宝隆洋行(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 997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德尔福汽车系统公司商务运营与财务总监;2010 年 1 月至 2012年 10 月任 Bosch Rexroth 财务 总监,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3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3 次。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1 次,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阅。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 见和依据。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内控的管理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 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对 2023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均根据有关协议的条款进行,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核查,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 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进行了审议,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始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达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了解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加强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 控制能力。目前尚未发现相关制度体系的重大缺陷。 (四)其他事项 1.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 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杨 川 2024 年 4 与 25 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341_20240429_YXAE.pdf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605,666,470.38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14,915,324.88元。为积极 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 465,096,544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2,548,2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为38.40%,剩余未分配利 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过充分考量和评估,是公司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341_20240429_Q15X.pdf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至军) ─────────┴──────────────────────────────────────────────── 本人作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2 年 1 月 26 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 告期”)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康至军: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7 月取得南京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01 年 7 月 至 2005 年 6 月任南京东方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总监;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南京东方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培训学院院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赛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才管理咨询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2015 年至今任深圳市和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3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3 次。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1 次,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阅。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内控的管理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 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对 2023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均根据有关协议的条款进行,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核查,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 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进行了审议,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始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达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了解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加强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 控制能力。目前尚未发现相关制度体系的重大缺陷。 (四)其他事项 1.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 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 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康至军 2024 年 4 与 25 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341_20240429_YODH.pdf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龙旗科技(603341):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3341_20240429_EC7V.pdf ─────────┬──────────────────────────────────────────────── 2024-04-29 00:00│龙旗科技(60334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 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 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 分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恒立液压、君实生物、维宏电子、威博液压、天跃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飞,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荣亿精密、维宏股份、八方股份、骄成超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捷,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维宏电子、润禾材料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邬晓磊,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万泰生物、继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飞、徐捷、项目质量复核人邬晓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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