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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45(安井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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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345 安井食品 更新日期:2024-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2 00:00│安井食品(6033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2,50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2024 年00574 期人民币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18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年化收益 实际收益 赎回本金 (万元) 率 (万元) (万元) 1 平安银行福州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2,500.00 2.15% 53.75 2,500.00 分行 (100%保本挂钩指数)2023 年 TGG23100237 期人民币产品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 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 号)核准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4,555,941.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39,981,864.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34,574,077.18 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产品 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期限(天) 类型 (万元) 平安银行 银行理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2,500.00 1.85%/2.55%/ 11.56-16.56 185 保本浮 福州分行 财产品 (100%保本挂钩黄金)2024 动收益 2.65% 年 00574 期人民币产品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采取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认购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 2,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产品名称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 金)2024 年 00574期人民币产品 产品代码 TGG24200574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起息日 2024年4月12日 到期日 2024年10月14日 计息天数 185天 认购金额 2,500.00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1.85%/2.55%/2.65%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24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 产品,使用期限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 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现金管理经评估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日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3,655.91 1,619,358.66 负债总额 417,633.14 429,45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229,745.14 1,167,928.35 项目 2023 年 1-9月 2022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191.48 140,722.55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523,060.19 万元,本次现金管理支付的金额为 2,5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 末货币资金的 0.48%。本次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障本金的产品类型,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54,350.00 139,000.00 1,210.16 56,350.00 2 银行存款类产品 188,229.15 361,020.64 8,073.95 93,663.84 合计 342,579.15 500,020.64 9,284.10 150,013.84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13,548.47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6.85% 最近 12 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8.43% 目前已使用的额度 150,013.84 尚未使用的额度 89,986.16 总额度 240,000.00 注:上表中“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13,548.47 万元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投入金额,未超过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现金管理总额度 35 亿元。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金管理相关议案,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降为 24 亿元。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均未超过总额度 24 亿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3345_20240412_2RLF.pdf ─────────┬──────────────────────────────────────────────── 2024-04-04 00:00│安井食品(6033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安井食品(60334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3345_20240404_S8TB.pdf ─────────┬──────────────────────────────────────────────── 2024-04-03 00:00│安井食品(6033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0/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10/25~2024/10/2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104.8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6% 累计已回购金额 9,999.5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8.66元/股~126.2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77 元/股(含);回购股 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9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收盘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4.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 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126.28 元/股、最低价格为 68.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95,821.0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345_20240403_0AJK.pdf ─────────┬──────────────────────────────────────────────── 2024-04-03 00:00│安井食品(60334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1,308,7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4.9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鸣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财务总监唐奕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1,298,797 99.9923 7,100 0.0054 2,900 0.0023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6,973,964 96.6987 4,334,233 3.3007 600 0.0006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1,299,697 99.9930 5,600 0.0042 3,500 0.0028 4、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7,097,324 96.7926 4,208,573 3.2050 2,900 0.002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变更 35,982,309 99.9722 7,100 0.0197 2,900 0.0081 非公开发 行股票部 分募投项 目的议案 2 关于 2024 31,657,476 87.9562 4,334,233 12.0421 600 0.0017 年度使用 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 有资金分 别进行现 金管理的 议案 4 关于为控 31,780,836 88.2989 4,208,573 11.6929 2,900 0.0082 股子公司 担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4,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倩源、贾茗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345_20240403_WKYS.pdf ─────────┬──────────────────────────────────────────────── 2024-04-03 00:00│安井食品(603345):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井食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 指派律师出席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明之目的,不包括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法律法规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发表任何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 出具基于以下假设:(1)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2)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及指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被任何第 三方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4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2024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告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参与表决和召集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9,531.64 88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2.61%。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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