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386 骏亚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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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骏亚科技(60338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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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3,686,
172.7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6 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326,322,560 股,以
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063,740.1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0.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3386_20240426_M71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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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骏亚科技(60338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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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3386_20240426_8EV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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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骏亚科技(60338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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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4
日以微信、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4月 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
持,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 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和《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友)》《骏亚科技: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春来)》《骏亚科技: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
霞)》,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2.1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叶晓彬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预计 2024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 74.89 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
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及董事刘品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2 关于董事刘品女士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品女士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 27.2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刘品女士及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3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李强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预计 2024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 147.60 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
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强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4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朋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预计 2024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 144.60万元,并按照公
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5 关于董事杨志超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志超先生预计 2024年度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杨志超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6 关于独立董事沈友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友先生 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 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沈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7关于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 2024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 9.6 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8关于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 2024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 9.6 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
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董事
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部分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3386_20240426_0WQ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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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骏亚科技(603386):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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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
”),非公司关联
人。
担保金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 35.01 亿
元。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4,029.1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合计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8 亿元
的综合授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新增担保(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担保预计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 截至目前 本次新 担保额度 是否 是否
方持 方最近 担保余额 增担保 占公司最 关联 有反
股比 一期资 额度 近一期净 担保 担保
例 产负债 资产比例
率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下 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 100% 73.13% 1,370.00 13,600 9.00% 否 否
属子公司 技有限公司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 100% 89.88% - 10,000 6.62% 否 否
司
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 100% 128.72% 900.00 1,000 0.66% 否 否
有限公司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下 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 100% 64.78% 10,591.90 50,000 33.10% 否 否
属子公司 有限公司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 100% 56.15% 1,100.00 4,500 2.98% 否 否
有限公司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 100% 61.23% 23,348.60 59,000 39.05% 否 否
限公司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 100% 39.38% 8,011.09 80,000 52.95% 否 否
限公司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 100% 54.74% 12,728.91 54,000 35.74% 否 否
有限公司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 100% 66.40% 3,278.60 13,000 8.60% 否 否
术有限公司
二、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预计
下属子公 公司 - 55.89% 9,620.00 65,000 否 否
司
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在实际发生的担保时,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
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
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
保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在上述范围内以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
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涉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本次授权有效期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新增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
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
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
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
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4月 24 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
和)为人民币 261,644.74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73.19%。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
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3386_20240426_1L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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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骏亚科技(60338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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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大华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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