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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58(勘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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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458 勘设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1 00:00│勘设股份(603458):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限 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2023年 7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6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 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 进,故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3月 2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 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3458_20240321_RCB7.pdf ─────────┬──────────────────────────────────────────────── 2024-03-21 00:00│勘设股份(60345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 十三楼会议室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于 2024年 3月 1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 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 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 3月 2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3458_20240321_XF9H.pdf ─────────┬──────────────────────────────────────────────── 2024-03-21 00:00│勘设股份(60345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 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3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出席会议董事达到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 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并于 2023 年 7 月 2 0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96 号)。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推进实施,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近日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授权事项保持不变,有效期 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1、2项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勘设股份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编号:2024-013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3458_20240321_CZSZ.pdf ─────────┬──────────────────────────────────────────────── 2024-03-21 00:00│勘设股份(60345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4月 8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 100 号,公司1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4月 8日 至 2024年 4月 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 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4年 3月 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 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458 勘设股份 2024/4/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 4月 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 100号) 邮政编码:550081 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传真:0851-85825757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 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 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4 年 4 月 7 日 17:00 前送达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 100号 (2)邮政编码:550081 (3)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4)传真:0851-85825757 (5)电子邮件:yuhai@gzjtsjy.com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3458_20240321_FO8G.pdf ─────────┬──────────────────────────────────────────────── 2024-03-15 00:00│勘设股份(60345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大境建筑设计规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境”)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大境 75%股权。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大境申请的本金总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75.00 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62.50万元(含本 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境因业务发展需求,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按 75%的持股 比例为上海大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75.00 万元。公司已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普惠及小企业借款 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公司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存在反担保,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 心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佰柒拾贰万元整 注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 149号 204-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及相关的咨询和装饰设计,建筑工程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上海大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5%的股权,陈向东、周建荣 2位自然人股东有其 25%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上海大境 2022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 9月 30日 /2022年度 /2023年第三季度 资产总额 79,658,486.98 81,403,158.57 负债总额 23,285,130.43 28,211,470.19 净资产 56,373,356.55 53,191,688.38 营业收入 37,136,161.85 19,358,260.06 净利润 880,951.03 -3,181,668.17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担保类型: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375.00万元 保证期间: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3、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保证担保范围: 债权人在本合同主债权所指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 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 、鉴证、公证费等)。 保证担保范围特别约定: 双方进一步就本合同保证担保范围明确约定如下:保证人同意就债权人在本合同所指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 75%为债务人向债权 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 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协商补充: 1、保证人同意: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如发生违约,在共同保证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 理中心)先行代偿后,管理中心有权向本保证人全额追偿;本保证人若在管理中心前先行代偿,自愿放弃向共同保证人管理中心进行 追偿; 2、如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 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保证人同 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无需另行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具体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海大境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海大境申请银行流动资金 贷款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及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 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担保风 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额 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 92,900.48 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本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63%。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5/603458_20240315_NHO1.pdf ─────────┬──────────────────────────────────────────────── 2024-03-14 00:00│勘设股份(60345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创达”),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宏信创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8,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信创达因业务发展需求,由公司为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 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年 5月 2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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