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500 祥和实业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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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祥和实业(6035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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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1,422,4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49.45
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汤娇女士主持,采取现场会议、线上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
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齐伟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422,47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111,727,76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5% 9,694,7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其中 :市值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50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以上普通股
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5 《2023年年度 9,694,7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利润分配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
6 《关于公司董 9,694,7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7 《关于续聘会 9,694,7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9 《关于 2024 9,694,7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对外担保
计划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5、议案 6
、议案 7、议案 9 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马梦怡 蓝锡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500_20240420_LL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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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祥和实业(603500):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祥和实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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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祥和实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500_20240420_SEF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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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祥和实业(603500):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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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关于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500_20240411_DS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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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祥和实业(6035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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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500_20240403_SIV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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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祥和实业(6035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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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500_20240403_F94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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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祥和实业(603500):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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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事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竞得
位于天台县西部产业基地 B-26-01、B-26-03-1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宗地面积为 67,958.00 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 4,649.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他风险提示:公司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
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
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加工业用地竞拍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
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近日,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天台县西部产业基地 B-26-01、B-26-03-1地
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天自规出告字〔2024〕6号)要求,
公司与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与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
二、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容积率:B-26-01:≥1.1且≤2.5 B-26-03-1:≥1.1且≤2.5 ;
2、准入产业类别:通用设备制造业;
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18 万元/亩;
4、能耗标准:项目投产后单位能耗增加值不少于 4.11万元/吨标煤;
5、环保标准:单位排放增加值不少于 2593.04 万元/吨 (最终以环评报批为准);
6、亩均增加值: 不少于 124.41万元/亩 ;
7、亩均税收:不少于 28.51 万元/亩(指税收入库数加上三年的厂房、设备抵扣税额的算术平均数的合计数除以土地亩数)
8、全员劳动生产率:不少于 18.30万元/人.年 。
9、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 不少于 2.66% 。
10、开竣工时间:项目开竣工时间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11、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竣工时间后一年内投产。
三、土地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天台县西部产业基地 B-26-01、B-26-03-1 地块,宗地总面积大写柒万陆仟零柒拾玖平方米(小
写 76079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陆万柒仟玖佰伍拾捌平方米(小写 67958.00平方米)。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3、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年。
4、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陆佰肆拾玖万元(小写 46490000. 00 元),每平方米人
民币大写陆佰捌拾肆点壹元(小写 684. 10元)(价款构成:出让金)。
5、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
民币大写叁万零陆佰万元(小写306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零叁元(小写 4503元)。本合同项下宗
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6、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开工,在 2026年 6月 30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 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
超过一年。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土地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落实轨道智能检测装备等研发项目产业化和扩建产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
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祥和实业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
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3500_20240402_UCP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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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祥和实业(60350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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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
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薪酬标准/政策(方案)和考核适用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
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
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标准;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三)负责检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五)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
(六)负责审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审查行权条件;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董事的薪酬标
准和绩效考核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
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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