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556 海兴电力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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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海兴电力(60355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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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556_20240423_KIG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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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海兴电力(60355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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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监事 3 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
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
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海
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556_20240423_XZY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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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海兴电力(60355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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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60355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3556_20240423_5U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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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海兴电力(603556):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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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25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
/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月 18日(星期四) 至 04月 24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office@hxgroup.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
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04月16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年 04月 25日下午 15:00-16:00举行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25 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周良璋先生、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李小青女士、总经理张仕权先生、独立董事魏美钟先生、董事王素霞女士及董事会秘
书金依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04月 25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月 18日(星期四) 至 04月 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office@hxgroup
.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公司邮箱:office@hx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3556_20240418_UTE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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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海兴电力(60355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彭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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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基于独
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本人于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履职时间:2023年 12月 15日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彭琳明,男,1963 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
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 5月起
至 2023年 4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上海轱辘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人列席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的战略方向、生产经营、业务模式等
有了全面的了解,对后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暂未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理解,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营销与
管理经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琳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556_20240416_DOM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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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海兴电力(60355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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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累计计提各类资产及信用减值 10,897
.02 万元,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471.79
其他应收款 571.51
长期应收款 -252.47
小计 790.8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9,550.04
合同资产 556.15
小计 10,106.19
合计 10,897.02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方法,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
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790.8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库
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
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50.04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企业
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对于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
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56.15万元。
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共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106.1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897.0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10,897.02万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556_20240416_AYU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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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海兴电力(60355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魏美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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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60355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魏美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556_20240416_LO3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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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海兴电力(60355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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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基于
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本人于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魏江,男,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2006年起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兼企
业管理系主任;2013年起任浙江大学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2017年至2023年担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中国科教战略研究院副院
长、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17年12月起至2024年
1月任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18年11月起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
、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反对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董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魏江 2 2 2 2 1 1
2023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
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
意见的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度,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
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
监督职责。通过现场考察公司、开展战略讲座等形式,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方向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另外,出席了公司在2023
年5月18日组织的经营层与董监高的现场交流活动,听取经营层代表汇报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目标,并就《公司三年战
略规划》进行充分研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方向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
、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
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此
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
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
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内控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
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3 年度的审
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
委员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作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
格等情况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市场整体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放流程和实施
程序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结果执行,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性,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本人累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五年,感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给予我的信任。在这段任期
里,我见证和参与了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倍感荣幸,并祝福公司行稳致远,蓬勃发展。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556_20240416_4S0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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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海兴电力(603556):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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