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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66(普莱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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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566 普莱柯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1 00:00│普莱柯(60356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一、回购基本信息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3-044、2023-050)。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3)。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 年 3 月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4.92 万股,已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回购的最高价为 22.48 元/股、最低价为 15.4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410,025 元(不含 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1/603566_20240401_DRM7.pdf ─────────┬──────────────────────────────────────────────── 2024-03-14 00:00│普莱柯(60356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莱柯2021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 柯”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普莱柯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51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22年 9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31,420,573 股。 公司已于 2022年 9月 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及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1 张许科 1,679,496 47,999,995.68 18 个月 2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88,383 153,999,986.14 6个月 3 吴志伟 1,049,685 29,999,997.30 6个月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58,782 115,999,989.56 6个月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9,664 31,999,997.12 6个月 6 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149,055 89,999,991.90 6个月 7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414,275 68,999,979.50 6个月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8 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6,997,900 199,999,982.00 6个月 9 李海平 1,819,454 51,999,995.32 6个月 1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679,496 47,999,995.68 6个月 Association 1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个月 12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 1,014,698 29,000,068.84 6个月 产管理产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张许科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获配的股份于 2023年 3 月 17 日已全部上市流通,详情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 6,854,300 股,公司总股本由352,916,573 股变化为 346,062,273 股,详情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本次股份变动 不涉及限售股同比例变化。 除上述股份变动外,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不存在本次限售股的同比例 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张许科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 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许科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679,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总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张许科 1,679,496 0.49% 1,679,496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79,496 0.49% -1,679,496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4,382,777 99.51% 1,679,496 346,062,273 100.00% 三、股份总数 346,062,273 100.00% 0 346,062,273 1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上 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普莱柯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4/603566_20240314_60KF.pdf ─────────┬──────────────────────────────────────────────── 2024-03-14 00:00│普莱柯(603566):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79,49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679,49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51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31,420,573 股。 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及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1 张许科 1,679,496 47,999,995.68 18 个月 2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88,383 153,999,986.14 6个月 3 吴志伟 1,049,685 29,999,997.30 6个月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58,782 115,999,989.56 6个月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9,664 31,999,997.12 6个月 6 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149,055 89,999,991.90 6个月 7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414,275 68,999,979.50 6个月 8 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6,997,900 199,999,982.00 6个月 9 李海平 1,819,454 51,999,995.32 6个月 1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679,496 47,999,995.68 6个月 Association 1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49,685 29,999,997.30 6个月 12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 1,014,698 29,000,068.84 6个月 产管理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张许科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获配的股份于 2023 年 3 月17 日已全部上市流通,详情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 6,854,300 股,公司总股本由352,916,573 股变化为 346,062,273 股,详情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本次股份变动 不涉及限售股同比例变化。 除上述股份变动外,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不存在本次限售股的同比例 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张许科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 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许科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679,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总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1 张许科 1,679,496 0.49% 1,679,496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79,496 0.49% -1,679,496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4,382,777 99.51% 1,679,496 346,062,273 100.00% 三、股份总数 346,062,273 100.00% 0 346,062,273 1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上 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4/603566_20240314_SET0.pdf ─────────┬──────────────────────────────────────────────── 2024-03-13 00:00│普莱柯(603566):关于拟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洛阳惠中宏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 2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洛阳惠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中资本”)拟认缴出资人 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1、该基金尚处于组建期,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投资活动,因此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基金组建以及后期运作过程中,存在合伙人由于主客观因素导致出资不到位、退伙以及其他无法达到募集目标的风险因素 ; 3、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基金后续的投资进度、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 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立足长远规划,为加快推进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布局,协同主业发展,公司与惠中资本、洛阳国宏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宏资本”)、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签署《洛阳惠中宏泰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洛阳惠中宏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洛阳惠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6TEA0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锐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22 日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华夏路 6 号洛阳中科科技园 1 幢 101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普莱柯全资子公司洛阳中科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惠中资本 100%的股权。 (二)普通合伙人 1、洛阳国宏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MA9K2FRD1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萌萌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4 日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8 号世贸中心 B 座 7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宏资本 100%的股权。 (三)除本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94MACBDNCJ4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洛阳国宏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3 月 16 日 住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 88 号正大国际广场东区 7 幢 20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持有其 99.98%的基金份额,国宏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持有其 0.02% 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洛阳惠中宏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名为准) 2、基金注册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暂定) 3、基金规模:20,000 万元 4、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基金管理人:惠中资本 6、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惠中资本、国宏资本 7、基金各合伙人将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方式 (万元) 比例(%) 惠中资本 现金出资 200.00 1.00 无限责任 国宏资本 现金出资 10.00 0.05 无限责任 普莱柯 现金出资 11,800.00 59.00 有限责任 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 现金出资 7,990.00 39.95 有限责任 合计 / 20,000.00 100.00 / 8、经营范围:生命科学、生物科技及生物医药等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为准)。 9、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 洛阳惠中宏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名为准)。 2、合伙目的 全体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并由合伙企业进行组合项目投资,为合伙人获取满意的经济回报。 3、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获发首份营业执照之日起六(6)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议批准,可 延长存续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2)年。 4、出资方式及进度安排 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均为现金出资。 各合伙人应当按照管理人发出的缴付通知书注明的出资时间和实缴出资金额将出资缴付至合伙企业指定资金募集账户。其中,首 期实缴出资不低于各方认缴出资额的 20%,并于合伙企业完成工商设立且管理人发出缴付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付到位;剩余认 缴出资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按照届时管理人发出缴付通知书进行实缴。 5、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按照合伙 协议约定收取。 6、合伙企业收入分配 合伙企业采取“项目退出即分配”,对可分配收入分配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自设立之日起不进行循环投资。可分配收 入于做出分配决议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7、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会议须由普通合伙人及代表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份额三分之 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会议上有限合伙人根据其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8、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合伙企业将设立一个由 5 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合伙人会议审 议决定,包括四(4)名常设委员、一(1)名专家投委。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常设委员应由普通合伙人从其管理团队成员中提名:其中:二(2)名应由惠中资本提名,二(2)名应由国宏 资本提名。就前述一(1)名专家投委,由惠中资本和国宏资本根据项目背景共同甄选。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的原则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该等决策应当由出席当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委员 (含亲自出席和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中的五分之三及以上委员投赞成票方能通过。 9、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合伙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围绕公司主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相关领域布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设立投资基金可借助产业 及行业资源力量,强化产业链整合能力,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投资渠道,发掘优质标的企业,提升 投资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六、风险提示 1、该基金尚处于组建期,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投资活动,因此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基金组建以及后期运作过程中,存在合伙人由于主客观因素导致出资不到位、退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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