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567 珍宝岛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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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0:00│珍宝岛(603567):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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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日在公司 4 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7,232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
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5)。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3567_20240404_NZC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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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0:00│珍宝岛(60356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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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珍宝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7,232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32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41,963,592 股减少至941,826,360 股,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941,963,592 元减少至人民币 941,826,36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
4-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 8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4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 系 人:吴弘
4、联系电话:0451-86811969
5、传真号码:0451-87105767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3567_20240404_1TN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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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0:00│珍宝岛(603567):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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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432元/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7,232股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7,2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
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
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
23-052)。2023 年 6月 20日,公司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3)。
(三)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按照《激励计划》相关条款: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
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条件的,该部分仍可由激励对象继续享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按照《管理办法》与《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对其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7,232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43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及来源
按照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1,157,140.22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 137,23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41,963,592股变更为 941,826,360 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423,068 0.26% -137,232 2,285,836 0.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9,540,524 99.74% 0 939,540,524 99.76%
合计 941,963,592 100.00% -137,232 941,826,360 100.00%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
减资程序。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7,232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3567_20240404_AFS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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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0:00│珍宝岛(603567):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珍宝岛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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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603567):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珍宝岛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03567_20240404_7R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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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珍宝岛(603567):关于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人退伙并减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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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晟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晟汇投资”)拟从哈尔滨拾珍生物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拾珍
生物”)退伙,退伙金额为4,544.97万元,包括实缴出资款 4,500万元与孳息 44.97万元。
● 本次晟汇投资退伙同时,拾珍生物进行减资,出资额由 50,000 万元减资至 10,500万元,其中: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占比 98.57%、北京珍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珍鑫”)占比 1.43%。
一、概述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晟汇投资、北京珍鑫签订《哈尔滨拾珍生物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拾珍生物,全体合伙人的全部认缴出资额为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34,500 万元、晟汇投
资认缴出资额为 15,000 万元、北京珍鑫认缴出资额为 500万元。上述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资金额属于总经
理办公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 1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的公告》(临2020-003),拾珍生物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024年 3月 21 日,拾珍生物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晟汇投资从拾珍生物退伙,退伙金额为 4,544.97 万元,包括实缴出资款 4
,500万元与孳息 44.97万元;同意对拾珍生物进行减资,出资额由 50,000 万元减资至 10,500万元。
本次晟汇投资退伙与拾珍生物减资属于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哈尔滨拾珍生物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珍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医药健康行业进行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限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
投资情况:目前,拾珍生物持有杭州爱科瑞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瑞思”)7.5%股权,持有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瑞思”)1.06%股权。
爱科瑞思是一家临床阶段的生物偶联技术及药物研发的公司,聚焦于肿瘤和免疫类疾病的精准治疗,自主开发了 ADC和 AXC两个
新药技术平台,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活性的载荷药物(PHAPsTM)、可裂解的柔性连接子(CLEFSTM)、多功能定点定量偶联技
术(MuSCTM),能够快速实现从抗体到 ADC 候选药物的转化,旨在开发 FIC(First In Class)或 FIG(First In Generation)的
ADC产品。
特瑞思是一家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的创新生物药研发生产企业,专注于抗体类药物的研发、中试放大和商业化,产品管线涵盖
创新抗体偶联药物(ADC)、生物类似药及改良型单抗药物等,为肿瘤的治疗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临床解决方案。
目前,爱科瑞思、特瑞思主要产品尚处于研发投入阶段。
2、实际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黑龙江珍宝岛药 有限合伙人 34,500万元 69.00% 10,350万元 现金
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晟汇投资 有限合伙人 15,000万元 30.00% 4,500万元 现金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珍鑫私募基 普通合伙人 500万元 1.00% 150万元 现金
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 50,000万元 100.00% 15,000万元 --
三、本次退伙及减资情况
公司看好肿瘤治疗领域未来发展前景,围绕该领域积极布局生物药,方向主线是单抗、ADC等产品;为了增加公司在拾珍生物的
权益分配占比,以及提高公司对拾珍生物的决策权限与管理效率,经与晟汇投资、北京珍鑫商议,公司提出晟汇投资退伙提议,按照
晟汇投资实缴出资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出资款,经拾珍生物合伙人大会决议,晟汇投资同意从拾珍生物退伙,晟汇投资实
缴出资额为 4,500 万元,退伙金额为 4,544.97 万元,包括实缴出资款 4,500 万元与孳息 44.97万元,其他合伙人不变;同意对拾
珍生物进行减资,出资额由 50,000万元减资至 10,500 万元。晟汇投资退伙及拾珍生物减资前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退伙及减资前 退伙及减资后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黑龙江珍宝岛药 34,500 万元 69.00% 10,350万元 10,350万元 98.57% 10,350万元
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晟汇投资 15,000 万元 30.00% 4,500万元 -- -- --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珍鑫私募基 500 万元 1.00% 150万元 150万元 1.43% 150万元
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万元 100.00% 1 5,000万元 10,500万元 100% 1 0,500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晟汇投资退伙与拾珍生物减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晟汇投资
退出拾珍生物的全部认缴出资额,增加了公司在拾珍生物的权益分配占比,提高了公司对拾珍生物的决策权限与管理效率,是公司在
肿瘤药物领域的进一步布局。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567_20240323_V4I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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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珍宝岛(60356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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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医贸”,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05 亿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黑医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45
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6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拟为黑医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在全年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发生时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担
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56号公告)。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和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黑医贸向其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本
金金额为人民币 1.05亿元,保证期限为 12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和平支行
担保期限:12 个月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元整)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
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 11.45亿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567_20240323_5IT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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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00:00│珍宝岛(603567):关于分公司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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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鸡西分公司”)收到盐酸莫西沙星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
知书》,表明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原料药审评技术标准,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后,可在国内市场进行生产销售,将
进一步丰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
2、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近日,鸡西分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化学原料药名称:盐酸莫西沙星
通知书编号:2024YS00189
登记号:Y20220000100
化学原料药注册标准编号:YBY62122024
包装规格:15kg/件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企业: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生产工艺、质
量标准、标签按所附执行。
通知书有效期:至 2029年 3月 10日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盐酸莫西沙星属于第四代抗生素,主要应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加剧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细菌性鼻
窦炎等。临床上常用于治疗常规抗生素治疗不佳,或者常规抗生素耐药后的患者,具有广谱、耐药性低、半衰期长以及不良反应少等
特点。
米内数据显示,中国公立院端及重点城市零售终端中,盐酸莫西沙星片 2022年销售总额约 3 亿元,2023 上半年销售总额约 1.
7 亿元,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2022 年销售总额约 14.5 亿元,2023 上半年销售总额约 9.8 亿元。药智网数据显示盐酸莫西
沙星原料药 2022 年用量 64.88 吨。截至目前国内原料药登记状态为“A”的厂家共 43家。
2022 年 3 月,鸡西分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的盐酸莫西沙星原料药技术审评申请并获得受理。近日,鸡
西分公司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该原料药在 CDE 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
息公示平台上显示状态为“A”。
截至目前,公司在盐酸莫西沙星研发项目上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 613.52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盐酸莫西沙星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原料药审评技术标准,在符合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后,可在国内市场进行生产销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提升公司产品的市
场竞争力。上述批准通知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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