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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85(苏利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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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585 苏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2 00:00│苏利股份(603585):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苏利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2年 8月 22 日至 2028年 2月 15日。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累计共有 4 1,000元“苏利转债”转换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2,070股,占可转债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12%。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57,161,000元,占“苏利转债”发行总额的 99.994 8%。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无“苏利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 0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2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9,572,110 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5,721.10 万元,期限 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 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2%、第六年为 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50 号文同意,公司 95,721.1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苏利转债”,债券代码“11364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苏利转债”自 2022年 8月 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 20.11元/股 。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 2021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2年 6月 8日起,“苏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变为 19.7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江苏 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苏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变为 19.1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苏利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苏利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2年 8月 22日至 2028年 2月 15日。2024年第一季度无“苏利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 数为 0股。 截至 2024年 3 月 31日,共有 41,000元“苏利转债”转换为公司 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 2,07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0.0012%。 截至 2024年 3 月 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957,161,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99.994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3年 12月 31日) (2024 年 3月 31日)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002,070 0 180,002,070 总股本 180,002,070 0 180,002,070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636229 传真号码:0510-86636221 邮箱:suligroup@suli.com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3585_20240402_DXBM.pdf ─────────┬──────────────────────────────────────────────── 2024-03-29 00:00│苏利股份(60358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3月 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 7号-1 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000,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4.999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缪金凤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本次现场会 议由董事王大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人,董事长缪金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哲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7,000,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7,000,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王恺、龚立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 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585_20240329_BNGO.pdf ─────────┬──────────────────────────────────────────────── 2024-03-29 00:00│苏利股份(60358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利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苏利股份(60358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利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3585_20240329_TB1J.pdf ─────────┬──────────────────────────────────────────────── 2024-03-21 00:00│苏利股份(60358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苏利股份(60358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03585_20240321_V0JI.pdf ─────────┬──────────────────────────────────────────────── 2024-03-20 00:00│苏利股份(603585):关于”苏利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期:2024年 3月 11日至 2024年 3 月 15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90张 回售金额:9006.30 元(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 3月 20日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2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9,572,11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苏利转债,债券代码:113640),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5,721.10 万元,期限 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 第二年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第五年 2%,第六年 3%。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9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苏利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苏利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苏利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将本次回售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4年 3月 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利转债”可 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并分别于 2024年 3月 7日、2024 年 3月 8日、2024年 3 月 13日披露了《江苏苏利精 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利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苏利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利转债 ”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40”,转债回售价格为 100.07元/张(含当期利息)。“苏利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4年 3月 11日至 2024年 3 月 15日,回售申报已于 2024年 3月 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一)回售结果 “苏利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4年 3月 11日至 2024年 3月 15 日,回售价格为 100.07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苏利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 90张,回售金额为9006.30元(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 2024 年 3月 20日。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苏利转债”回售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产生实质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苏利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0/603585_20240320_LKVE.pdf ─────────┬──────────────────────────────────────────────── 2024-03-13 00:00│苏利股份(60358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 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二名。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 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部门人员组成,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请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可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公司有关方 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5天将会议内容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 ,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在紧急情况下,召开临时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时间的限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 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至少应有两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决议,至少经两名委员 通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在征得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前提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 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 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委员和代表对会议所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公司董事会应对本细则进行相应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3/603585_20240313_V8BV.pdf ─────────┬──────────────────────────────────────────────── 2024-03-13 00:00│苏利股份(603585):关于”苏利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0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回售期:2024年 3月 11日至 2024年 3 月 15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 3月 20日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0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卖出持有的“苏利转债”。截至目前,“苏利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2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9,572,11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苏利转债,债券代码:113640),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5,721.10 万元,期限 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 第二年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第五年 2%,第六年 3%。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9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苏利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苏利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苏利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 向全体“苏利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 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苏利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为 1%,计算天数为 24天(2024 年 2月 16日至 2024 年 3 月 10日),利息为 100*1%*24/365=0.07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07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苏利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苏利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40”,转债简称为“苏利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回售申 报期内)。 (三) 回售申报期:2024年 3月 11日至 2024年 3月 15日 (四) 回售价格:100.07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 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苏利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 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年 3月 20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苏利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苏利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 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 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苏利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他 “苏利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苏利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636229 邮箱:zhangzhe@suli.com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3/603585_20240313_ACAP.pdf ─────────┬──────────────────────────────────────────────── 2024-03-13 00:00│苏利股份(603585):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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