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615 茶花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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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茶花股份(60361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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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5/6 - 2024/5/7 2024/5/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4月 11日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41,8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91,0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5/6 - 2024/5/7 2024/5/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公司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陈冠宇、陈葵生、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
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
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
(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
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
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04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045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
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按已征税款和
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时间安排与公司 A股股东一致。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居民企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
行申报缴纳,公司对其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事项,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3615_20240425_AQ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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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茶花股份(60361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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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不存在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情况。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详见公告编号:2023-036、2023
-038、2023-041、2023-043、2024-001、2024-017),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本次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
热点概念等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3615_20240418_BS3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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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茶花股份(603615):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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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前期已披露的事项外,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
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3615_20240418_5RB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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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茶花股份(60361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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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股份(60361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3615_20240412_2AN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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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茶花股份(60361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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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股份(60361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3615_20240412_B4I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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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茶花股份(60361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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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股份(60361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615_20240330_1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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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茶花股份(603615):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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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03日(星期三) 下午 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资者可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星期三) 至 04 月 02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603615@chahuajj.com 进行提
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3月 20日发布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
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4月 03日下午 14:00-15:00举行 2023年度业绩说明
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03 日下午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陈友梅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
财务总监:林杰先生
独立董事:肖阳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年 04月 03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
.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3 月 27 日(星期三) 至 04 月 02 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
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603615@cha
huajj.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
邮箱:603615@chahuajj.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615_20240327_WD3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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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茶花股份(60361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部分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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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明生先生、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陈苏敏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明生先生、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苏敏女士于 2023年 12 月 18 日与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厚毅-新征程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厚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明生先生、陈苏敏女士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477,700股、6,784,678股(合计 13,262,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8%)转让给受
让方北京厚毅,上述协议转让价格均为 1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3-043)及转让双方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 年 3月 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过户日期为 2024年 3 月 21日。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明生 25,910,826 10.71% 19,433,126 8.04%
陈苏敏 6,784,678 2.81% 0 0%
北京厚毅 0 0.00% 13,262,378 5.48%
注: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管理产生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615_20240323_DZ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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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00:00│茶花股份(6036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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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
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
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迎花,2004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1月开始在大
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郑基、 2022年 9月 28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 因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
张伟 福建监管局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
项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
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0万元(含税
),公司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
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
2022年度相同。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
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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