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633 徕木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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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徕木股份(603633):海通证券关于徕木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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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号核准,上
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64,814,81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79
0.78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 年 6 月 28 日全部到账,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2-23 号”《验资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
证券”、“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7 月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对徕木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洪伟、张捷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洪伟、张捷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 2023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 2023 年以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 2023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3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
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
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
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批程序、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
公司已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3
年以来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3 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 年以来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
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3 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 年以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23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
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以来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
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3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以来,徕木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3633_20240425_R9J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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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徕木股份(603633):关于调整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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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规模调整: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调整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投资规模至50,000万元,以更好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需要。上述事项
在董事会审议职权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进展:目前,该项目已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43020650959),并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30722202306190101),截至目前,该项目土地及厂房基本建设完成。
主要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建成后,拟设立的徕木新能源经营业务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光伏、光学电子器件等相关连接器及零
部件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该公司的设立将与公司现有湖南生产基地相配合,辐射华南及华中地区,满足客户新增产品需求,同
时在拓展现有经营业务的基础上将自身所积累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向其他领域扩展,提高公司竞争力,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将有
助于提升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市场环境、技术和政策法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则存
在因新增产能不能被充分消化、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公司拟由控股子公司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新能源”)投资建设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投资总额
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绿色智造基
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绿色智造基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拟调整投
资规模至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实施主体
(1)名称: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2MABXTUQP7Y
(4)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麒麟大道28号
(5)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法定代表人:朱新爱
(7)成立日期:2022年09月01日
(8)股权结构:徕木股份出资2,950万元,持有98.33%股权;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持有1.67%股权
(9)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其他未列明制造业;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
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
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项目进展
该项目已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43020650959),并 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 取 得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 ( 证 书 编 号 :430722202306190101),截至目前,该项目土地及厂房基本建设完成。
四、调整投资规模
截至目前,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随着公司持续的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公司产品种类和系列日趋丰富,产量及销售
规模稳步增长。为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公司连接器产品的持续增长需求,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能投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调整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投资规模至50,000万元,以更好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需要。
五、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建成后,拟设立的徕木新能源经营业务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光伏、光学电子器件等相关连接器及零部件产品的生
产、研发、销售。该公司的设立将与公司现有湖南生产基地相配合,辐射华南及华中地区,满足客户新增产品需求,同时在拓展现有
经营业务的基础上将自身所积累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向其他领域扩展,提高公司竞争力,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将有助于提升公司
主要产品产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市场环境、技术和政策法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则存在因新增产能
不能被充分消化、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分步骤进行生产基地的组建工作,签署相关文件。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633_20240403_QL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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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徕木股份(60363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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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
通知,并于2024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调整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投资规模至50,000万元,以更好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分步骤进行生产基地的组建工作,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绿色智造基地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633_20240403_I7K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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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徕木股份(603633):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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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新
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陆续投产,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扶持我司项目建设配套,加快项目投产达效,给予江苏徕木基础设
施补贴 6,498,330.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公司滚动年度获得补助情况
序 收款单位 发放单位 发放事 补助 补助金额(元) 获得时间
号 由 类型
1 徕木电子(江 江苏东台经济 基础设 资产 6,498,330.00 2024/2/7
苏)有限公司 开发区管理委 施补贴
员会
2 其他政府补助(共计 24笔) 收益 3,354,030.61 2023/3/25
-2024/2/7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498,330.00 -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354,030.61 -
合计 9,852,360.61 -
三、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四、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及现金流情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
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8/603633_20240208_W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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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徕木股份(60363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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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279,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通过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25,858,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138,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3%。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76,085,710股,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7
6.75%,占公司总股本的17.83%。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维”)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的通知,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方培教先生于2020年7月8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36,856,7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18.12%)质押给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0-028号公告)。此后,对上述股份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及
解除质押及展期业务(详见本公司2021-001号、2022-031号、2022-038号、2023-028号公告),截止日前质押股数为44,663,710股,
质押期限至2024年7月5日。
上海贵维于2021年12月13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9,940,0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3.77%)质押给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后续将上述业务办理了展期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1-031号、2022-041号、20
23-049号公告)。截止日前质押股数为12,922,000股,质押期限至2024年12月12日。
近日,方培教先生及上海贵维就上述质押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资
名称 控股股 数(股)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金用途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方培 控股股 13,500,000 否 是 2024年 2024年 中泰 18.42% 3.16% 补充质押
教 东 2月6日 7月5日 证券
上海 控股股 5,000,000 否 是 2024年 2024年 招商 19.34% 1.17% 补充质押
贵维 东之一 2月5日 12月12 证券
致行动 日
人
合计 / 18,500,000 / / / / / 18.66% 4.33% /
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所持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
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例(%) 累积质押数 累积质押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情况 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方培 73,279,729 17.17% 44,663,710 58,163,710 79.37% 13.63% 0 0 0 0
教
上海 25,858,778 6.06% 12,922,000 17,922,000 69.31% 4.20% 0 0 0 0
贵维
合计 99,138,507 23.23% 57,585,710 76,085,710 76.75% 17.83% 0 0 0 0
三、其他事项
1、资金偿还能力
方培教先生及上海贵维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
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到期情况: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到期日 融资金额 还款来源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方培教 58,163,710 79.37% 13.63% 2024/7/5 16,000万元 自筹,包括但不限
于质押借款
上海贵维 17,922,000 69.31% 4.20% 2024/12/12 4,500万元 自筹,包括但不限
于质押借款
3、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
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8/603633_20240208_HZD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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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徕木股份(603633):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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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新爱女士《关于提议上海徕木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朱新爱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新爱女士
2、 提议时间:2024年2月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朱新爱女士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或员工
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股份回购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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