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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78(火炬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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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678 火炬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1 00:00│火炬电子(603678):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年 1月 12日~2024年 4月 11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万元~2,5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5元/股 回购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14.7878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5% 实际回购金额 2,499.7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08元/股~23.55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万元、不超过 2 ,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1月 12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披 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4-002”、“2024-004”号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05”号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 2024年 4月 9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47,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回购最高价格 23.55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 19.08 元/股,回购均价 21.7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499.74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公司完成回购事项。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1月 1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未发生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2024年1月11日) 回购完成后(2024年4月9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58,899,754 100.00 458,899,795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280,681 0.50 3,428,559 0.75 股份总数 458,899,754 100.00 458,899,795 100.00 注:回购期间,公司发行的“火炬转债”合计转股 41股,导致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总股本增加 41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147,878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用途,亦可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 施签署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678_20240411_ZP4C.pdf ─────────┬──────────────────────────────────────────────── 2024-04-09 00:00│火炬电子(60367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 5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5,673,2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5.1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劲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人,独立董事林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吴俊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曾小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4,10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4,10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4,10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4,10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4,10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4,10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4,10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896,511 99.8624 19,150 0.1367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652,756 99.9906 19,150 0.009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13,895,161 99.8623 19,150 0.1377 0 0.0000 分配预案 2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 13,895,161 99.8623 19,150 0.1377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制定公司 2024 13,895,161 99.8623 19,150 0.1377 0 0.000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4 关于制定公司 2024 13,895,161 99.8623 19,150 0.1377 0 0.000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6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8 所涉关联股东蔡明通、蔡劲军、张子山已回避表决;议案 9所涉关联股东洪丽铃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杨惠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3678_20240409_KAVO.pdf ─────────┬──────────────────────────────────────────────── 2024-04-09 00:00│火炬电子(603678):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火炬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律师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火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贵公司联系地址、会 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 58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 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4人,代表股份205,673,25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05,654,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4%;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二)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05,654,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4%;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三)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05,654,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4%;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四)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205,654,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4%;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五)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05,654,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4%;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5,654,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4%;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5,654,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4%;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13,896,51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624%;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37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蔡明通、蔡劲军、张子山回避表决。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205,65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6%; 反对 19,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9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关联股东洪丽铃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 6 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8、9 项议案经出席 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3678_20240409_FVUF.pdf ─────────┬──────────────────────────────────────────────── 2024-04-02 00:00│火炬电子(603678):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二)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火炬转债”累计已 有 182,739,000 元转换成公司 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 7,214,79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59%。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417,26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69.54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间,共有1,000元“火炬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 数为 41股。 一、“火炬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5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6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5 号文同意,公司 6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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