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686 福龙马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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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关于收购少数股东所持三家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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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603686):关于收购少数股东所持三家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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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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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603686):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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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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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603686):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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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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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6036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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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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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汤新华、王廷富、沈维涛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汤新华、王廷富、沈维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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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关于2024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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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
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
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在授权期限和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受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
情况。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
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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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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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2,447,315
.58 元 ; 2023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294,940,205.95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89,004,440.4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83,944,646.36 元。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5,655,7
37 股为基数计算,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25,333 股后余额为 415,430,404 股,以此计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 10
3,857,601.00 元(含税),占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4.6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最终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3 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
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
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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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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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为融资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综合授
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打包贷款、保理(含供应链类)
、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票据池业务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如下:
序号 贷款银行 银行授信金额(亿元)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
序号 贷款银行 银行授信金额(亿元)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
10 其他金融机构 9.50
合计 55.00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以及与各授信银行
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表所列的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对其在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授
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 2024 年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
际和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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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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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方面
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汤新华、沈维涛和董事张桂丰组成,委员汤新华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
案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号
1 2023-03-31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员会第三次会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9、《关于审议监察审计部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
2 2023-04-21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员会第四次会议 2、《关于监察审计部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
3 2023-08-11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审议监察审计部 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 2023-10-16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员会第六次会议 2、《关于审议监察审计部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5 2023-12-22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员会第七次会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
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的委托,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度继续聘请天
健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为 125 万元。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2023 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明确其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
的相关责任。
在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和证券事务部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
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
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天健出具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对其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 2023 年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认真审阅公司出具的20
23 年每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 2023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同时审计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
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
相关协调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
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以专业的知识提高管理层的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汤新华 沈维涛 张桂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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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福龙马(6036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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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3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天健所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
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天健所所开
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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