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722 阿科力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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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阿科力(603722):关于部分生产装置检修完成并恢复生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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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生产装置
停产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自2024年2月27日起对万吨级聚醚胺生产线进行停产检修,停产
检修时间预计20天左右。
截止到本公告日,万吨级聚醚胺生产线已完成检修并恢复生产运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
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03722_20240326_HQX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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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阿科力(603722):关于部分生产装置停产检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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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装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有效运行,公司按照既定的压力设备定期检维修计划,将于
2024年2月27日起对万吨级聚醚胺生产线进行停产检修,停产检修时间预计20天左右。
二、停产期间的安排
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检修工作,尽量减小停产检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同时积极落实设备
设施检维修方案,通过安排设备检修、设备维护、优化工艺控制等方式,以保证恢复生产时能充分高效地满足各项生产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生产装置停产检修预计将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长期来看,本次实施停产检修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设备性能
、确保生产装置安全有效运行,能够促进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影响程度以后续公司定期报告和
临时公告为准。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停产检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7/603722_20240227_YF0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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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 00:00│阿科力(603722):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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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10036,发证日期:2023年12月13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
优惠的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4/603722_20240224_4Q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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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0:00│阿科力(60372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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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学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1,9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4.92%。本次朱学军先生股份补充质押500,000股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12.78%,占公司总股本
的 3.18%。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接到朱学军先生的通知,朱学军先生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份补充质押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朱学军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情况以及前次质押情况分别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以及《无锡阿科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朱学军先生本次股票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是否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称 为控 股数(万 为限 补充 始日 到期日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股股 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朱学军 是 50 否 是 2024 年 2024 年 招商证券 2.28% 0.57% 借予实
2 月 19 10 月 16 股份有限 体企业
日 日 公司 经营
合计 - 50 - - - - - 2.28% 0.57% -
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除朱学军先生本人外,其一致行动人崔小丽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朱学军先生、崔小丽女士累
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 比 押 押 持 总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称 量(万 例(% 前累计 后累计 有股份 股本比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股) ) 质 质 比 例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押数量 押数量 例(%) (%) (万股) (万股) (万股)
( ( 股份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朱学 2191.2 24.92 230 280 12.78 3.18 0 0 0 0
军 7
崔小 921.77 10.48 0 0 0 0 0 0 0 0
丽
合计 3113.0 35.40 230 280 8.99 3.18 0 0 0 0
4
三、股份质押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朱学军先生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0/603722_20240220_D5X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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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00:00│阿科力(603722):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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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100.00万元到 2,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 9,917.82 万元到 9,517.82 万元,同比下降 82.53%到79.20%。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50.00 万元到 2,150.
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 9,913.84 万元到 9,513.84 万元,同比下降 85.00%到 81.5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00.00 万元到 2,5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下降 9,917.82 万元到 9,517.82万元,同比下降 82.53%到 79.20%。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50.00 万元到 2,150.
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 9,913.84 万元到 9,513.84 万元,同比下降 85.00%到 81.57%。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7.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63.84 万元。
(二)每股收益:1.37 元。
三、本期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1、2023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因下游风电装机量不及预期,加剧聚醚胺产业竞争,产品单价对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毛利率同比下滑,净利润下降。
2、光学材料产品受出口需求下降影响,售价持续处于低位,整体毛利率低于去年同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0/603722_20240130_JU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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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00:00│阿科力(6037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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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
的《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
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9/603722_20240129_OPP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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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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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P11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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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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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PX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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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与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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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与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LTX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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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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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CEP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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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
│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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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7日、2023 年 8 月 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321 号)、《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
3〕55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2023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阿科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无锡阿科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鉴于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按照
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以及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内容更新,现根据规定
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SSG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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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与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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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与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FSG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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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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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VVG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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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阿科力(603722):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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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9/603722_20231219_F4V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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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00:00│阿科力(60372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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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6/603722_20231216_KPJ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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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00:00│阿科力(603722):兴业证券关于阿科力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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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或“公
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阿科力延长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
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5日。
2、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更新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
3、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11月
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4、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11月1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向特定对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决议程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11月18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授权有效期自2
023年11月1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有效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6/603722_20231216_6O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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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00:00│阿科力(60372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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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16/603722_20231216_T08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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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00:00│阿科力(60372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阿科力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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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发行人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以下简称“相关授权有效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021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的
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2022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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