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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67(中马传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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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767 中马传动 更新日期:2024-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00:00│中马传动(603767):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并安排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 近日,公司按照上述公告要求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1 中国银行温岭支行 351972783679 已注销 2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市支行 19925101044603767 已注销 3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城区支行 1207048129000998851 已注销 4 兴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356580100100881808 已注销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767_20240416_S6Q0.pdf ─────────┬──────────────────────────────────────────────── 2024-04-11 00:00│中马传动(60376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 中马传动(60376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767_20240411_HHXR.pdf ─────────┬──────────────────────────────────────────────── 2024-04-09 00:00│中马传动(60376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中马传动(60376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03767_20240409_SWAZ.pdf ─────────┬──────────────────────────────────────────────── 2024-03-30 00:00│中马传动(603767):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 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天健所202 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2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8.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5.4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21.15 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675 家 (含 A、B 股) 审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 注册会计 始从事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签署或 师 上市公 业 提供审计 复核上 司审计 服务 市公司 审计报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陈世薇 2005年 2003年 2005年 2019年 见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世薇 2005年 2003年 2005年 2019年 见下 李锟 2012 年 2010年 2012年 2023年 见下 项目质量复核人 赵祖荣 2014 年 2012年 2014年 2022年 见下 陈世薇:2023年签署富春环保、菲达环保、中马传动、爱朋医疗、奥普家居、祥源新材、美登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长盈 精密、三利谱、杭州路桥、新诺北斗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奥普家居、富春环保、中马传动、爱朋医疗、菲达环保、美登 科技与中马园林2021年审计报告,复核杭州路桥、长盈精密、捷顺科技与三利谱2021年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富春环保、中马传动、 爱朋医疗、菲达环保、美登科技与中马园林2020年审计报告,复核长盈精密、捷顺科技与三利谱2020年审计报告。 李锟:2023年,签署泰瑞机器、祥源新材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泰瑞机器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泰瑞机器 、宋都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赵祖荣: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天健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部门复 核、专业技术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所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 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注册会计师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 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767_20240330_60ZE.pdf ─────────┬──────────────────────────────────────────────── 2024-03-30 00:00│中马传动(603767):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履行 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倪一帆、徐向阳及董事长梁小瑞三人组成,召集人:倪一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2年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 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4、2023年 10月 1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 年 12 月 1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 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 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 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审查等职责,尤其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公司内、 外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 挥积极作用。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767_20240330_SH4U.pdf ─────────┬──────────────────────────────────────────────── 2024-03-30 00:00│中马传动(60376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向阳) ─────────┴──────────────────────────────────────────────── 作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报告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徐向阳,1965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工程学 院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副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华培动力独立董事。现 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车市科技有限公司(HK)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HK)独立非执行董事、林泰新材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各 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参加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情况 亲自出席 8 8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 ,审计委员会 5 次,战略委员会 1次,本人出席了上述各次会议,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 构讨论和沟通审计事项;对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 对票或弃权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施行至 2023年末,公司未发生必须由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公司与关联人温岭大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03.54 万元,本人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 ,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财务信息无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各个阶段的生产经营情况。20 23 年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本人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 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于 2023年 3月 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外部审计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 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敏利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聘任吴敏利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吴敏利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聘任的意见。本人认为聘任程 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并增补 阮思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阮思群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 提名的意见。本人认为聘任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 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考核目标与业绩目标能够合理衔接、有效支撑经营业绩,激发管理团队的潜力和活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健发展。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在对所有议案 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十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事项、计划及安排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对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以及审计 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外部审计师进行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公司内审部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认真监督公司内审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督导内审工作有序开展。 (十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向股东提供公司的最新发展动态,重要决策影响以及 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欢迎股东提出问题和建议。 (十五)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会议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 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运行动态。 (十六)信息披露的工作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公司共完成了 68 份临时公告、4份定期报告的披露。本人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 续关注与监督,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并获取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召开相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议案清晰明确,支撑材料完善齐全,为工作 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的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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