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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01(志邦家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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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801 志邦家居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2 00:00│志邦家居(603801):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 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报告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611,647.30 538,877.97 538,877.97 13.50 营业利润 61,950.33 57,631.28 57,631.28 7.49 利润总额 62,257.01 57,685.55 57,685.55 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9,520.21 53,671.95 53,727.44 10.7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4,827.33 49,758.29 49,813.78 10.06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634 1.7560 1.2556 8.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9.19% 19.91% 19.93% 下降 0.74 个百 益率 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638,709.16 577,742.18 578,083.74 1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28,836.31 287,861.05 287,878.14 14.23 东的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654.78 31,181.99 31,181.99 4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5327 9.2316 9.2322 -18.41 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注:1、本公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2、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11 月 30 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2023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1.16 亿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 13.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5亿元,同比 上年同期增长 10.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48 亿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 10.06%。 (二)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3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让行业竞争持续加剧。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消费者“装修一个家”的需求为核心,进行整家 商业模式的战略部署,通过品类开拓、门墙发力、整装布局、拎包社区等方式挖掘存量市场空间,同时以新零售尝试、整家联单提单 值等创新方式积极探索新的营销增长点,在整家战略驱动下,零售业务保持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均衡发展,大宗业务增长良好。通过加强落实系统性风险管控体系,有效调整客户结构,积极培育创 新业务等举措,大宗业务保持稳健有序的发展。 (3)报告期内,公司始终注重自身专业及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在研产供销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匹配资源。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重视设计软件、新零售、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创新探索,深入推进供应链变革及降本增效措施落地,注重合规治理,通过组织革新、流 程优化、制度完善等方式促进运营管理效率提升,对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023 年度,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和主力市场,主动出击,经过与全国所有志邦人同心奋战,在风浪与险滩中,再一次取得了收入 、利润逆势双增长的好成绩。 (三)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股本同比增长 40%,系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三、风险提示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 2023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03801_20240312_POWS.pdf ─────────┬──────────────────────────────────────────────── 2023-12-23 00:00│志邦家居(603801):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3:00 在安徽省合肥市 庐阳区连水路 19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9 人,实际参 与投票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8)。 (二)审议《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3/603801_20231223_4EBP.pdf ─────────┬──────────────────────────────────────────────── 2023-12-23 00:00│志邦家居(60380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日常业务开展的 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公司 IJF Aus tralia Pty Ltd 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了满 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 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执行及调增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及调增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品名 2023 年原 本次增 调整后 截止至本公 类别 预计金额 加金额 2023年 告日实际发 预计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 IJF 厨柜、衣柜、 2,300 500 2,800 2,148 销售货物 Australia 卫 浴柜、厨具 Pty Ltd 商品 注:1、上述“截止至本公告日实际发生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2023 年度实际发生 金额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JF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董事长:DeanMarsh 注册资本:50 万澳币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阿德莱德 公司简介:1964 年成立,在澳大利亚厨柜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主营范围厨柜、卫浴、衣柜等木质类产品。 至 2023年 9月 30日,IJF Australia Pty Ltd 总资产$21,046,500.98,净资产$7,362,374.05;2023年 7月至 9月营业收入$10 ,423,893.78,净利润$435,633.16,单位:澳元。(澳洲财年期间为每年 7月 1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ZBOM Australia Pty Ltd 持有 IJF Australia Pty Ltd 47%的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娟担任 IJF Austral ia Pty Ltd 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IJF Australia Pty Ltd 依法成立,生产运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前次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风险总体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 IJF Australia Pty Ltd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 做的市场化选择,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充分体现了 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3/603801_20231223_P69V.pdf ─────────┬──────────────────────────────────────────────── 2023-12-23 00:00│志邦家居(603801):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 志邦家居(603801):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3/603801_20231223_WHYS.pdf ─────────┬──────────────────────────────────────────────── 2023-12-23 00:00│志邦家居(603801):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30 在安徽省合肥市 庐阳区连水路 19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 3 人,实际参 与投票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贵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8)。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3/603801_20231223_7D2T.pdf ─────────┬──────────────────────────────────────────────── 2023-12-23 00:00│志邦家居(603801):独立董事关于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中 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 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 计额度 500 万元人民币,即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变更为 2,800 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张京跃 鲁昌华 王文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3/603801_20231223_6NKO.pdf ─────────┬──────────────────────────────────────────────── 2023-12-20 00:00│志邦家居(603801):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近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安徽省认定 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获悉,公司被列入安徽省 2023 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 业备案名单,公司再次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4005717 发证日期:2023年 11 月 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 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至 2025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将继续在认定有效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本次高 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0/603801_20231220_9N0O.pdf ─────────┬──────────────────────────────────────────────── 2023-12-09 00:00│志邦家居(603801):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 志邦家居(603801):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09/603801_20231209_9KSL.pdf ─────────┬──────────────────────────────────────────────── 2023-12-09 00:00│志邦家居(60380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等业务。 第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须以日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且 与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采取对未来 12 个月内外汇套期 保值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 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外汇套期投资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总裁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范围内,负责审批外汇套 期保值具体事项决策,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外汇套期保值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一条 各部门职责: (一) 公司财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 使用监督。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 在批准的期间和额度内,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通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 分析,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提出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方案。 (二) 财务部应当综合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需求,根据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提出外汇套期保值申 请,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三) 财务部严格按经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 (四) 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 约风险的发生。 (五) 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易 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报告及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的 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 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 记录和传递。 第十六条 公司必须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总体方案及额度,在总裁审批同意的套期保值具体交易方案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与公司实 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业务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汇率发生剧烈波动、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向财 务总监、总裁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财务总监应立即与相关人员商讨应对措施,向总裁汇报处置方案 ,必要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 司应及时公告。 第十八条 公司审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向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九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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