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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55(华荣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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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855 华荣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2-06 00:00│华荣股份(603855):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股票 6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3%。本次质押后,胡志微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32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的 49.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5%。 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12,21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19%。本次质押后,胡 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237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19.4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2%。 一、公司股份被质押主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获悉胡志微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东 为控 质押 为限 补充 起始 到期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 股股 股数 售股 质押 日 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称 东 (万 比例 用途 股) 胡 否 190 否 否 2024/ 2025/ 中信证 29.23% 0.56% 个人 志 02/02 02/02 券股份 资金 微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190 - - - - - 29.23% 0.56% - 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比 本次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例 质押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万 前累 后累 比例 比例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 计质 计质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数 押数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量 量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万 (万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 股)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胡志微 650 1.93% 130 320 49.23% 0.95% 0 0 0 0 胡志荣 11,247 33.32% 2050 2050 18.23% 6.07% 0 0 0 0 上海恒 320 0.95% 0 0 0 0 0 0 0 0 基浦业 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恒基恒 益 3号 私募证 券投资 基金 合计 12,217 36.19% 2180 2370 19.40% 7.02% 0 0 0 0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03855_20240206_WK4R.pdf ─────────┬──────────────────────────────────────────────── 2024-01-23 00:00│华荣股份(603855):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股票 6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3%。本次质押后,胡志微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13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的 2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 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12,21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19%。本次质押后,胡 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218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17.8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6%。 一、公司股份被质押主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获悉胡志微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东 为控 质押 为限 补充 起始 到期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 股股 股数 售股 质押 日 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称 东 (万 比例 用途 股) 胡 否 130 否 否 2024/ 2025/ 中信证 20% 0.39% 个人 志 01/19 01/19 券股份 资金 微 有限公 需求 司 合 - 130 - - - - - 20% 0.39% - 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比 本次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例 质押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万 前累 后累 比例 比例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 计质 计质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数 押数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量 量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万 (万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 股)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胡志微 650 1.93% 0 130 20% 0.39% 0 0 0 0 胡志荣 11,247 33.32% 2050 2050 18.23% 6.07% 0 0 0 0 上海恒 320 0.95% 0 0 0 0 0 0 0 0 基浦业 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恒基恒 益 3号 私募证 券投资 基金 合计 12,217 36.19% 2050 2180 17.84% 6.46% 0 0 0 0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23/603855_20240123_I566.pdf ─────────┬──────────────────────────────────────────────── 2024-01-18 00:00│华荣股份(603855):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李妙华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23,8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0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李妙华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 4,301,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18.0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 2023 年 7 月 11 日,李妙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减持后,李妙 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80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6%。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 7月 25日,李妙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273,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本次减持后, 李妙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38%。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6日披露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 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7日收到股东李妙华先生发来的《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 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李妙华先生在减持期间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3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6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李妙华 5%以上非第一 23,834,000 7.06% IPO前取得:23,834,000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称 (股) 例 式 区间 (元) 情况 数 比例 (元/股 量(股) ) 李妙华 2,301,00 0.68% 2023/7/11 大宗交 21.88- 51,671,749.9 未完成: 21,533,00 6.38% 0 ~ 易 22.56 8 2,000,00 0 2023/7/25 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8/603855_20240118_BIVN.pdf ─────────┬──────────────────────────────────────────────── 2024-01-06 00:00│华荣股份(603855):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增 │持结果公告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荣股份”)监事会主席胡志微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 生的妹妹、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于 2023年 7 月 1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起 6个月内,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择机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哥哥胡志荣先生 950万股公司股票。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益 3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2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8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37,117,630.3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 计划提前终止暨增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恒益 3号。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三)胡志微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 12个月内未曾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23年 7月 13日起 6个月内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哥哥胡志荣先生 950 万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7月 13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恒益3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37,117,630.3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因个人资 金筹措等原因,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胡志微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主体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截至 2023年 7月 13日) (截至 2024年 1 月 5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胡志荣 118,670,000 35.16% 112,470,000 33.32% 胡志微 3,500,000 1.04% 6,500,000 1.93% 上海恒基浦业 0 0% 3,200,000 0.95%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恒基恒 益 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122,170,000 36.19% 122,170,000 36.19% 备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可能存在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求和所致。 四、律师核查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其结论意见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不 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人的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胡志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恒益 3 号已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不予转让增持计划内增持的股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06/603855_20240106_HCHH.pdf ─────────┬──────────────────────────────────────────────── 2024-01-06 00:00│华荣股份(603855):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118,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6%;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志荣先生的妹妹、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 ,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胡志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2,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志荣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9,500,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8.0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1%)公 司股份给其妹妹、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 2023年 7月 20 日至 2023年 7月 2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320 万股 给胡志微女士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基恒益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5%;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300万股给胡志微女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详见 2023年 7月 25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 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 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8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告知函》,现 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胡志荣 5%以上第一大 118,670,000 35.16% IPO前取得: 股东 118,67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胡志荣 118,670,000 35.1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志微 3,500,000 1.04% 胡志荣、胡志微系兄妹关系 上海恒基浦业资产管 0 0% 与胡志微签署一致行动人 理有限公司—恒基恒 协议 益 3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122,170,000 36.19%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额(元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称 (股) 比 方 区间 ) 情况 量(股) 股 例 式 (元/股 比例 ) 胡志荣 6,200,00 1.84% 2023/7/20 大宗 21.97- 137,117,630.30 未完成: 112,470,00 33.32% 0 ~ 交 22.30 3,300,00 0 2023/7/21 易 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本次减持竞价交易期间 至 2024年 1月 17 日止。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06/603855_20240106_VL8M.pdf ─────────┬──────────────────────────────────────────────── 2024-01-06 00:00│华荣股份(60385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 │意见 ─────────┴──────────────────────────────────────────────── 华荣股份(60385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06/603855_20240106_MAUE.pdf ─────────┬──────────────────────────────────────────────── 2023-12-30 00:00│华荣股份(603855):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李妙华先生共持有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153.3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 .38%。本次股份质押后,李妙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4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22.29%,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42%。 一、公司股份被质押主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 日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妙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 质押 东 为控 质押 为限 补充 起始 到期 持股份 司总 融资 名 股股 股数 售股 质押 日 日 比例 股本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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