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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79(永悦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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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879 永悦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00:00│永悦科技(60387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 永悦科技(60387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879_20240416_L4U9.pdf ─────────┬──────────────────────────────────────────────── 2024-04-16 00:00│永悦科技(60387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证券监管部门督促,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发现,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被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通过江苏微米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南京协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盐城永悦签订采购合同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合计3, 833.8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除该事项外,公司经 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控股股东于 2024年 4 月 15 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由于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股 份到期未回购,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日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向首 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30,000,000.00 元、一般债务利息 545416.67 元、违约金 1545000.00 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或者迟延履约金)及执行费人民币 99490.00 元。控股股东称目前已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共识,正在积极与对方沟 通以期达成和解。 公司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 98.94%,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公司实控人目前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前期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内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三)重大事项情况 经证券监管部门督促,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发现,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被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通过江苏微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协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图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盐城永悦签订采购合同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3,833.8 万元。 其中,2022 年度,江苏华英通过南京协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预付采购款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 2,645.70 万元,当年度归还 35 0 万元,截止 2022 年底,未归还占用资金 2,295.7 万元。 2023 年度,江苏华英通过南京协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微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预付采购款 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6,280.7 万元(含 2022 年度未归还的 2295.7 万元),当年度归还 2,446.9 万元,截止 2023 年底,未归还 占用资金 3,833.8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合计)。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占用发生 占用金额 还款金额 日最高占用 占用 截至 2023 年 占用利 时间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方式 12 月 31 日未 息计算 偿还金额 利率 1 南京协胜 2022 2022-3-18 1800 - 1800 预付采购款 833.8 3.70% 2022-3-23 845.7 2645.7 2022-11-26 150 2495.7 2022-12-16 200 2295.7 2023 2023-9-13 450 1845.7 2023-12-11 1000 845.7 2023-12-30 11.9 833.8 2 江苏微米 2023-3-14 3000 - 3000 预付采购款 3000 4.10% 3 山东鸿图 2023-1-20 985 985 预付采购款 0 3.65% 2023-11-11 70 915 2023-12-31 915 0 合计 - - 6630.7 2796.9 - - 3833.8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预计亏损,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万元到-5,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 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30万元到-5,830万元。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 审计。 (二)公司无人机合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于2022年8月1日跟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14亿元的《 采购合同》未按约定履行,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起诉中传华夏,目前案件已被受理,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 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签订的《销售 合同》已于 2023 年 9 月 14日解除。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 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较大,公司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发来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告知函》,控股股东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收到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4)苏 0904 执 1190 号,由于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股份到期未回购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向首创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30,000,000.00 元、一般债务利息 545416.67 元、违约金 1545000.00 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 履约金)及执行费人民币 99490.00 元。控股股东称目前已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共识,正在积极与对方沟通以期达成和 解。 (七)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 98.94%,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 份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及公司实控人目前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 ─────────┬──────────────────────────────────────────────── 2024-04-11 00:00│永悦科技(603879):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5,863.7288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对 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就与江苏中传 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麦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捷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受理,案号为(2024)苏0904民初2473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合肥麦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安徽捷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实和理由 2022年8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总价为114,156,949元。被告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支付原告定金500万 元,合同生效后40日内支付原告5,500万元,原告发货当日,被告向原告支付4,300万元,被告收到原告的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 清全部尾款,原告最晚交货时间不晚于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12月2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交货日期变更为2023年3月31日前。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向被告交付了部分货物,被告均已经收货并实际使用,其中关于2620台航拍无人机,被告同 意收货,但是因无场所存放向原告提出暂时存放于原告关联公司在南京的办公场所,合计货款68,637,288元,被告至今仅支付货款1,000 万元。 截至起诉之日,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但被告均未履行支付义务,被告已经严重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 责任。另外,因为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向第三方违约,原告保留另案追究被告赔偿损失的权利。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编号为YYZN-CG-220729的《采购合同》及合同编号为YYZN-CG-220729-BC的《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58,637,288元及违约金(以550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11日起计算至2022年12月27日止,以5,0 0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28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8,637,288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日 万分之一标准,暂算至2024年4月10日为3,170,161.69元); 3、判令被告立即接收2620台航拍多功能无人机; 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3起,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0.58%。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 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879_20240411_E9KV.pdf ─────────┬──────────────────────────────────────────────── 2024-04-11 00:00│永悦科技(603879):关于上交所对公司有关股价波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永悦科技(603879):关于上交所对公司有关股价波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3879_20240411_VMUI.pdf ─────────┬──────────────────────────────────────────────── 2024-04-02 00:00│永悦科技(60387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先生于 2024 年 4月 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4007号)。因其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翔先生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立案调查期间,陈翔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3879_20240402_BFTR.pdf ─────────┬──────────────────────────────────────────────── 2024-03-27 00:00│永悦科技(60387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 永悦科技(60387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879_20240327_N5SZ.pdf ─────────┬──────────────────────────────────────────────── 2024-03-27 00:00│永悦科技(60387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亏损。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公告《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公司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 万元到-5,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 损。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金额约为 30万元。预计公司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30 万元到-5,830 万元。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无人机合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且没有在手订单。公司于2022年 8月 1日跟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签 订 1.14亿元的《采购合同》,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和 2022 年 12月 27日支付 500万元的 定金和 500万元的货款后未继续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履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后续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7日签订的《销售合 同》已于 2023年 9月 14日解除,且目前没有在手订单。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化工业务。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销售,截至 2023 年三季度末,公司无人机业 务营业收入仅 280 万元,未给上市公司业绩带来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可能存在平仓风险。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 98.94%,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将密 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前期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内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三)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预计亏损,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公告《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万元到-5,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 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30万元到-5,830万元。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 审计。 (二)公司无人机合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且没有在手订单。公司于2022年8月1日跟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1.14亿元的《采购合同》,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12月27日支付500万元的定金和500 万元的货款后未继续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履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后续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7日签订的《销售合 同》已于 2023年 9月 14日解除,且目前没有在手订单。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 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四)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较大,公司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比例为 98.94%,质押比例较高。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 份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目前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3879_20240327_I3LB.pdf ─────────┬──────────────────────────────────────────────── 2024-03-22 00:00│永悦科技(603879):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截止 3 月 21 日的近 10 个交易日内已连续发生 4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及近 3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2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股票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下跌的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3 月 12日至 2024年 3月 21 日,已连续 8个交易日涨停,公 司股价涨幅 114.75%,涨幅与同期上证指数、化工行业存在较大偏离,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70.24%,最新市净率为 7.34(指标显 著高于同行业的 1.95),累计换手率 82.90%,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公司无人机合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且没有在手订单。公司于2022年 8月 1日跟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签 订 1.14亿元的《采购合同》,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和 2022 年 12月 27日支付 500万元的 定金和 500万元的货款后未继续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履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后续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7日签订的《销售合 同》已于 2023年 9月 14日解除,且目前没有在手订单。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化工业务。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销售,截至 2023 年三季度末,公司无人机业 务营业收入仅 280 万元,未给上市公司业绩带来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亏损,目前股价上涨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披露公告《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 万元到-5,8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金额约为 30万元。预计公司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30 万元到-5,830 万元。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可能存在平仓风险。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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