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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81(数据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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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3881 数据港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金源先生、独立董事梅向荣先生、董事王信菁女士组成, 其中金源先生具有专业会计资格,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浩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公 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王信菁女士为公司董事,并于 202 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 1.2023年 1月 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计划》; 2.2023年 2月 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2022 年内控评价工作总结及报告》; 3.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 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 4.2023年 4月 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5.2023年 8月 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 2023年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与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履职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并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与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年年报的审计工作符合 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听取了公司内控部的相关汇报,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了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专项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对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执行标准的调整和优化,旨在健全及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提升业务流程执行效率。 4、内控审计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以及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阅和了解,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均按计划实施; 同时,审计委员会及时掌握公司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督促存在缺陷的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5、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客观公正地 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成果,且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因会计准则修订导致的变更除外),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6、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方名单及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 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外担保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报告期内的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不 存在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 作等方面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不断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质量提高的同时,重点 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需要,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的督导,确保公司合法合规有效运 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与治理效率。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尽职、勤勉的原则,有效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利用专业知识对 公司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督促并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推动公司整体治理能力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7LIT.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数据港(60388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W6TA.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梅向荣) ─────────┴──────────────────────────────────────────────── 数据港(60388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梅向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T6IR.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曾昭斌) ─────────┴──────────────────────────────────────────────── 数据港(60388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曾昭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JUXE.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数据港(60388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SSMZ.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数据港(60388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IQ98.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月 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0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282人; 7.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2,8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94,4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2,115 万元 ; 8.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59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等。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万元,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4月 27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 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 9日,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了解审 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1 月对公司 2023 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审计工作计划沟通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 4月 1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签字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 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4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 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DZR2.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董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就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了解和查验,公司未发生违反《监管指引》的情形,并对报告期内的担保 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截止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3JBZ.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数据港(603881):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DPTF.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规划制定周期及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当确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 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且不得与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相抵触。 股东回报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 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i.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ii.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10%;连续三年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i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3)公司一般进行年度现金分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不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现 金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除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3.股票股利 (1)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的情况,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i.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ii.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的监督。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 会应当将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 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董事的发言要点、 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4.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分配现金金额和/或红股数量、提取比例、折合每股(或每 10 股)分配金额或红股数量、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是否变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条件的分析、该次利润分配预案 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的分析。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 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做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颁 布或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出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监事会对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议案作出决议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六、附则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9NVP.pdf ─────────┬──────────────────────────────────────────────── 2024-04-13 00:00│数据港(60388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数据港(60388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881_20240413_KNTB.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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