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887 城地香江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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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城地香江(603887):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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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转股价格:23.67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 2月 4日至 2026 年 7月 27日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4 月 1 日起算。截至 2024年 4 月 16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202
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年 5 月 17 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0]1178 号)核准,公司于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12.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即 2020年 7 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2.0%、第六年 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号文同意,公司 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8 月 2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3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年 2月 4 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留存。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
,在“城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相关规定,“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21 元/股调整为 24.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18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53)。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完成了授予登记,自 2024年 3月 13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23.67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20)
。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
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
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 2024年 4 月 16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个交易日(2024年 4月 1日至2024年 5月 17日)中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 23.67元/股的 85%,即 20.12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
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
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
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3887_20240417_C6A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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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城地香江(603887):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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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本次转股期间,累计共有 35,000 元“城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1,477 股,占发行总量
的 0.0029%;自 2021 年 2 月 4日转股首日起,累计共有 1,536,000 元“城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61,844 股
,占发行总量的 0.128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29日,“城地转债”尚有1,198,464,000元未转股,占“城地转债”发行总量的 99.872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7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1,2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0,000 万
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 号文同意,公司 1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城地转债”自2021年2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9.21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债价格调整方案,“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调整为 24
.2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53
)。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完成了授予登记,自 2024年 3 月 13 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23.6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20
)。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期间,累计共有 35,000 元“城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1,
477 股,占发行总量的 0.0029%。
尚未转股的“城地转债”金额为 1,198,464,000 元,占发行总量的 99.8720%。
三、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数据资料,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4 年 3 月 29 日)
有限售条件 / 13,665,000*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450,758,107 450,759,584
流通股
总股本 450,758,107 464,424,584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完成了授予登记。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新增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6
5,000 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公司投资者热线 021-52806755 进行咨询。
五、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低于城地转债的转股价,请投资者审慎判断是否要进行债转股操作,对于投资者因转股导致的自身损失,由其
自行承担。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03887_20240402_PMJ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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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城地香江(60388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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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及线上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部分董事
以线上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下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向下修正“
城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887_20240330_ZDR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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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城地香江(603887):关于暂不向下修正“城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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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4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触发“城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若再次
触发“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7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募集资金 1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 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 号文同意,公司 1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8月 20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城地转债”转
股期起止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9.21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债价格调整方案,“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4日起调整为 24.2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53)。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完成了授予登记,自 2024年 3月 13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23.67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20)
。
二、转股价格触发修正条件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城地转债”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股价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触发“城地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市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于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下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若再次触发“城地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03887_20240330_P8B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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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00:00│城地香江(603887):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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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转股价格:23.67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 2月 4日至 2026 年 7月 27日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3 月 9 日起算。截至 2024年 3 月 22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202
4 年 3 月 9 日至 2024年 4 月 23 日)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0]1178 号)核准,公司于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12.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即 2020年 7 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
,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2.0%、第六年 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号文同意,公司 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8 月 2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3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年 2月 4 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留存。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
,在“城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相关规定,“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21 元/股调整为 24.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18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53)。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完成了授予登记,自 2024年 3月 13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23.67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城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4-020)
。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
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
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 2024年 3 月 2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个交易日(2024年 3月 9日至2024年 4月 23日)中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 23.67元/股的 85%,即 20.12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
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
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城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
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3/603887_20240323_9Q8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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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城地香江(603887):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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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
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沙正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98 号),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沙正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98 号)“沙正勇:
经查,你(身份证号:321124197405112611)作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或公司)持股 5%以
上的股东,2019 年 5 月 14 日至2023 年 12 月 6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因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持股比例变动,你对城地香江的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 5.45%。其中,因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你的持股比例下降 0.48%;2022 年 12 月 12 日、2023 年 8月 14 日至 15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16,622,000股,减持比例为 3.69%;2023 年 12 月 6 日,你继续减持 5,790,000 股,减持比例
为 1.28%。至此,累计持股变动达 5.45%。你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 5%时停止减持城地香江股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
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
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3887_20240322_470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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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城地香江(603887):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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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合计 0.5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045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镇江
分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0.5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45 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号:2023-027、2023-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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