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985 恒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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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恒润股份(60398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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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 A 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231,7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311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
周洪亮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顾学俭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213,704 99.9442 18,000 0.055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65,564 95.7615 1,366,140 4.238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65,564 95.7615 1,366,140 4.238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65,564 95.7615 1,366,140 4.238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65,564 95.7615 1,366,140 4.2385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65,564 95.7615 1,366,140 4.2385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65,564 95.7615 1,366,140 4.2385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865,564 95.7615 1,366,140 4.2385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213,704 99.9442 18,000 0.055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修 订 1,378,640 98.7112 18,000 1.2888 0 0.0000
《 公 司 章
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远、储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985_20240420_JNP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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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恒润股份(60398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润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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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60398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润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3985_20240420_9E8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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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恒润股份(603985):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参股公司2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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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3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业绩承诺方回购参股公司 20%股权的议案》。根据江苏光科精密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科精密”)提供的财务数据,光科精密在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完成业绩距离承诺业绩差异较大,预计无
法达成《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有鉴于此,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为妥善解决股权回购问题,并尽
快实现公司资金回笼,公司结合自身长期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同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并同意业绩承诺方回购公司持有的光科精密 2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
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业绩承诺方回购参股公司 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
二、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5日,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 95,270,108.93 元股权转让款。
近日,光科精密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不再持有光科精密股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03985_20240416_FS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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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恒润股份(60398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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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60398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03985_20240413_A3Q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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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恒润股份(60398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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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0,835,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数量(含本次)为 20,002,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4.87%。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 4月 10 日,周洪亮先生办理了 3,887,000股解除质押手续。具体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周洪亮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3,887,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2.6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8%
解除质押时间 2024年 4月 10日
持股数量 30,835,064
持股比例 6.9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6,115,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2.2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6%
股东周洪亮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计划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称 控股股 数 为限 补充 日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周洪亮 否 3,887,000 否 否 2024 年 4 2025 年 4 招商证 12.61 0.88 偿还前
月 11 日 月 10 日 券股份 次融资
有限公 款
司
2、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 2024年 4 月 11日,股东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所持 司总
(%) 量 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周洪亮 30,835,064 6.99 16,115,000 20,002,000 64.87 4.54 0 0 0 0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3985_20240412_007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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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恒润股份(603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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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603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985_20240403_2CA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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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恒润股份(603985):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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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忠协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
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985_20240403_463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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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恒润股份(60398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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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角度进行独立判断。
第五条 独立董事拟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时,应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以上事项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公司应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
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
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二)拟审议事项;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应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一名独立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独立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相关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
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反对、弃权,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含如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受托出席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结论意见;
(六)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七)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03985_20240403_IQA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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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恒润股份(60398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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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4月 1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 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4月 19 日
至 2024年 4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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