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3989 艾华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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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艾华集团(60398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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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60398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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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艾华集团(603989):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艾华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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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
p://www.sse.com.cn/)上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14:30 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
集团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3 月 21 日 9:1
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股份 289,191,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2.0942%。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54,083,1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3.3417%,其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27 人,代表股份 35,108,8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752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
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
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须回避表决的股东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410,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10,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反对 2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王安安、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漆玲玲、艾立平、曾丽军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9,127,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 6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374,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5%;反对 64,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9,119,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 7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366,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8%;反对 72,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8,568,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5%;反对 623,0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815,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19%;反对 623,009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志怡 经办律师: 刘渊恺
经办律师: 梁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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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艾华集团(6039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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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9,191,9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2.0942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立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现场出席 4 人,腾讯会议方式出席 3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现场出席 2 人,腾讯会议方式出席 1 人);
3、董事会秘书艾燕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5,410,448 99.9209 28,000 0.0791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9,127,649 99.9777 64,300 0.0223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9,119,949 99.9751 72,000 0.0249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8,568,940 99.7845 623,009 0.2155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35,410,448 99.9209 28,000 0.0791 0 0.0000
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 《关于 2024 年度银行授信 35,374,148 99.8185 64,300 0.1815 0 0.0000
及授权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35,366,448 99.7968 72,000 0.2032 0 0.0000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 34,815,439 98.2419 623,009 1.7581 0 0.0000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王安安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渊恺 梁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03989_20240322_Q5J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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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00:00│艾华集团(60398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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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60398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0/603989_20240320_TBC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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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艾华集团(6039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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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6039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4/603989_20240314_TRX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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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艾华集团(603989):关于“艾华转债”到期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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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到期赎回数量:4,563,880 张
?到期赎回总金额:人民币 483,771,280.00 元
?赎回资金发放日:2024 年 3 月 4 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4 年 3 月 4 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 号
)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年 3月 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 69,100.0
0 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2018 年 3 月 2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证券简称为“艾华转债”,证券代码为“11350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艾华转债”到期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并分
别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2024 年 1 月 24 日和 2024 年 2月 23 日披露了 3 次关于艾华转债到期赎回暨摘牌的相关公告,相关
赎回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 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的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3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艾华转债全体持有人。
3.赎回本息金额:106 元人民币/张
4.赎回资金发放日:2024 年 3 月 4 日
二、可转债到期赎回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转股情况
艾华转债自 2018 年 9 月 10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累计共有人民币 234,612,000 元艾华转债转为公司股
票,累计转股数为 11,130,603 股,占艾华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2.854001%;未转股的艾华转债余额为人民币 456,388
,000 元,占艾华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66.047467%。
(二)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1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824,277 306,326 401,130,603
总股本 400,824,277 306,326 401,130,603
(三)停止交易及转股
艾华转债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开始停止交易,2024 年 2 月 27 日为最后交易日,2024 年 3 月 1 日为最后转股日。自 202
4 年 3 月 4 日起,艾华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到期赎回情况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艾华转债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1.到期赎回数量:4,563,880 张
2.到期赎回总金额:人民币 483,771,280.00 元
3.赎回资金发放日:2024 年 3 月 4 日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赎回艾华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56,388,000 元,未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2.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艾华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1,130,603 股,补充了公司的资本金。同时,由于公司
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5/603989_20240305_TQH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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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艾华集团(60398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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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新国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详见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在 2024 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这一决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最终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在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或其授权人 2024年度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
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关于 2024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 2024年 3 月 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的利用率,增加投资效益,同时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分散资金风险,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详见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分散资金
风险,降低财务风险,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3989_20240301_VG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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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艾华集团(603989):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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