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5001 威奥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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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威奥股份(60500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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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乌兰察布太证盛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太证”)持有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1,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3 年 12 月 25 日,乌兰察布太证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拟减持威奥股份股票告知函》,乌兰察布
太证拟自 2023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31,121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3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431,121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431,121 股。2024年 3月 28 日,公司收到乌兰察
布太证出具的
《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减持威奥股份股票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乌兰察布太证减持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期内,其未实
施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乌兰察布太证 5%以下股东 1,431,121 0.36% IPO前取得:1,431,12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 例 式 区间 额(元) 情况 数量 比
(元/ (股) 例
股)
乌兰察布太 0 0% 2023/12/29 集中竞 0-0 0 已完成 1,431,12 0.36%
证 ~ 价交 1
2024/3/28 易、大
宗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减持期间内,乌兰察布太证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5001_20240329_1R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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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威奥股份(605001):中信建投关于威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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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威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56.00 万股,发行价格 16.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由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1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 5月 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
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
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实际 募集资金余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 36,461.35 33,351.02 5,514.94 27,836.08
装备(青岛)建设
项目
2 轨道交通车辆配套 46,424.63 41,738.65 863.84 40,874.81
装备(唐山)建设
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943.81 12,800.00 8,062.53 4,737.47(注
1)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0.00
合计 120,829.79 112,889.67 39,207.09 73,448.36(注
2)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部分的资金尚未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注2:该金额中未包含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 4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3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 4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须在 2024年 4月 25日前归还。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流的 3.5亿元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余 3.5 亿元(不包含本次金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含2.5亿元,下同)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2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
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 2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
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及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威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5001_20240301_3BV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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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威奥股份(6050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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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下同)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归还。目前,前述临时补流的3.5亿元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余额
金额 金额
1 轨道交通车辆 36,461.35 33,351.02 5,514.94 27,836.08
配套装备(青
岛)建设项目
2 轨道交通车辆 46,424.63 41,738.65 863.84 40,874.81
配套装备(唐
山)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 12,943.81 12,800.00 8,062.53 4,737.47(注 1)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0.00
合计 120,829.79 112,889.67 39,207.09 73,448.36(注 2)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部分的资金尚未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注2:该金额中未包含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
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
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及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05001_20240301_MX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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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00:00│威奥股份(6050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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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唐山锐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泽投资”)持有青岛威奥
轨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0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4.5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3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44),锐泽投资拟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573,160 股,拟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
计划已到期,锐泽投资减持公司股份 4,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
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锐泽投资 5%以上非第 57,032,300 14.52% IPO前取得:43,871,000 股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3,161,3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完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称 (股) 比例 区 额 成 数 比
间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锐泽投 4,380,00 1.11% 2023/8/28 集中竞价 5.78-6.6 25,419,99 已完成 52,652,30 13.40%
资 0 ~ 交 6 4 0
2024/2/27 易、大宗
交
易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锐泽投资持股比例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8/605001_20240228_GL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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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0:00│威奥股份(60500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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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盈二期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久
盈”)持有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3年 7月 26日,公司收到了宁波久盈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威奥股份股票的告知函》,宁波久盈拟
在 2023年 8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有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7,857,72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在
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截至
目前,宁波久盈减持期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久盈 5%以下股东 16,350,000 4.16% IPO前取得:12,576,923
股
其他方式取得(权益分派
转增股本):3,773,07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 例 方式 区间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
股)
宁波久盈 0 0% 2023/8/1~ 集中竞 0-0 0 已完成 16,350,000 4.16%
2024/1/31 价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期间内,宁波久盈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05001_20240201_2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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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威奥股份(605001):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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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709.79 万元到 28
,451.75 万元。
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55.88 万元到-1,770.59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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