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5086 龙高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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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龙高股份(605086):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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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财务总监黄仕锦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其他职务。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钟俊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俊福先生、黄仕锦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仕锦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黄仕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5086_20240426_ZE2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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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龙高股份(605086):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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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9 时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260 号国资大厦 10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由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钟俊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
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5086_20240426_7R8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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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龙高股份(60508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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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60508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05086_20240426_HAX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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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龙高股份(60508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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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60508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05086_20240420_G20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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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龙高股份(605086):兴业证券关于龙高股份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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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605086):兴业证券关于龙高股份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5086_20240417_SSG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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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龙高股份(605086):兴业证券关于龙高股份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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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股份”或“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兴业
证券与龙高股份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兴业证券对龙高股份的持续督导时间为该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 2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龙高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持续督导期为 2021年 4月 16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现兴业
证券对龙高股份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兴业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陈霖
保荐代表人 陈霖、黄熙
联系电话 0591-38281727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5086
注册资本 128,000,000 元
注册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 260 号国资大厦
10-12 层
主要办公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 260 号国资大厦
10-12 层
法定代表人 袁俊
控股股东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熊斌
联系电话 0597-321822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4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龙高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龙高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兴业证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龙高股份履行相关义务,
并按有关规定指派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制度;有效执
行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推进事项,对变更、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产业政策和格局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
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与上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年度工作报告书等材料;
7、密切关注并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原指派陈霖先生、詹立方先生担任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2021 年 5 月,
原保荐代表人詹立方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委派黄熙女士接替詹立方先生,担任龙高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2 年 3 月 18 日,龙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原“年产 9 万吨配方瓷泥项目”,并对原“综合利用产品(瓷石、高
硅石)加工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变更为“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同时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并将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出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岩高岭土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上
市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等。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
构对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持续督导结束日在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龙高股份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龙高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高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龙高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履
行审议程序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
2024 年 2 月 20 日,龙高股份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关于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划转与销户手续。至此,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保荐机构已履行完毕全部持续督导职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05086_20240417_PYK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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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龙高股份(605086):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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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6,848,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6,848,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81号),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0,000股,于20
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128,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32,000,000股,
有限售流通股为96,000,000股。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由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限
售股14,400,000股、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4,752,000股,合计持有19,1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6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已于2022年4月18日起上市流通(因2022年4月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
022年4月18日)。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限售股上市流通股数为76,848,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作为承诺人,作出关于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1)承诺人作为龙高股份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
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龙
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龙高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龙高股份回购承诺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在龙高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承诺人在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承诺人在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龙高股份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投资集团履行了以上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已严格履行了相
关承诺或安排。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综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6,848,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数量
1 龙岩投资发展 76,848,000 60.04% 76,848,000 0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76,848,000 60.04% 76,848,00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 1、国家持有股份 0 0 0
的流通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76,848,000 -76,848,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6,848,000 -76,848,000 0
无限售条件 A股 51,152,000 76,848,000 128,000,000
的流通股份 其他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1,152,000 76,848,000 128,000,000
股份总额 128,000,000 0 128,000,000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05086_20240411_J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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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龙高股份(605086):兴业证券关于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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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股份”、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3月 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681号),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2,00
0,000股,于 2021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128,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
股为32,000,000股,有限售流通股为 96,000,000股。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年 7月由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限售股 14,400,000股、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 4,752,000股,合计持有 19,1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9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已于 2022年 4月 18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2年 4月 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
流通日顺延至 2022年 4月 18日)。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限售股上市流通股数为 76,848,000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6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至今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作为承诺人,作出关于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1)承诺人作为龙高股份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
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在龙
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龙高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龙高股份回购承诺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在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龙高股份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在龙高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承诺人在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投资集团履行了以上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6,848,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4月 16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数量 占公司总股 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1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 76,848,000 60.04% 76,848,000 0
有限公司
合计 76,848,000 60.04% 76,848,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 1、国家持有股份 0 0 0
件的流通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76,848,000 -76,848,00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6,848,000 -76,848,000 0
无限售条 A 股 51,152,000 76,848,000 128,000,000
件的流通 其他 0 0 0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1,152,000 76,848,000 128,000,000
股份总额 128,000,000 0 128,000,000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龙高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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