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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55(西大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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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5155 西大门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6 00:00│西大门(605155):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至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披露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1 柳庆华 78,695,551 57.48 2 王月红 3,834,449 2.80 3 周晨 1,450,000 1.06 4 沈华锋 1,070,000 0.78 5 赵刚 912,100 0.67 6 陈烨 840,000 0.61 7 叶鸣山 806,200 0.59 8 马红光 700,000 0.51 9 马素琴 633,600 0.46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 509,800 0.37 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2024 年 4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柳庆华 78,695,551 58.55 2 王月红 3,834,449 2.85 3 周晨 1,450,000 1.08 4 赵刚 912,100 0.68 5 沈华锋 840,000 0.63 6 陈烨 840,000 0.63 7 叶鸣山 806,200 0.60 8 马红光 700,000 0.52 9 马素琴 633,600 0.47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 509,800 0.38 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6/605155_20240506_9ILH.pdf ─────────┬──────────────────────────────────────────────── 2024-04-30 00:00│西大门(605155):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04 元/股(含),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至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6 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20 23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36,915,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383,000 元,转增 54,766,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91,681,000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于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相应变化 。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04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6,915,000×0.20÷136 ,915,000=0.20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36,915,000×0.40÷136,915,000=0.40 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86-0.20)÷(1+0.40)≈14.04/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 1,424,501 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 0.74%),不超过 2,849,00 2 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 1.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5155_20240430_KPML.pdf ─────────┬──────────────────────────────────────────────── 2024-04-30 00:00│西大门(60515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元 每股转增股份 股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4/5/9 - 2024/5/10 2024/5/10 2024/5/1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36,915,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383,000元,转增 54,766,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91,681,000 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4/5/9 - 2024/5/10 2024/5/10 2024/5/10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全部类型股份(包括限售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 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 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象为:柳庆华、王月红、沈华锋。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相关 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 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 股人民币 0.1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0.18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 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0 元。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2,515,000 1,006,000 3,521,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134,400,000 53,760,000 188,160,000 1、 A股 134,400,000 53,760,000 188,160,000 三、股份总数 136,915,000 54,766,000 191,681,000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191,681,000 股摊薄计算的 2023 年度每股收益为 0.48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4600929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5155_20240430_TQ1J.pdf ─────────┬──────────────────────────────────────────────── 2024-04-25 00:00│西大门(6051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5155_20240425_ZOXK.pdf ─────────┬──────────────────────────────────────────────── 2024-04-25 00:00│西大门(60515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5155_20240425_WEG0.pdf ─────────┬──────────────────────────────────────────────── 2024-04-25 00:00│西大门(60515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 西大门(60515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5155_20240425_IECR.pdf ─────────┬──────────────────────────────────────────────── 2024-04-25 00:00│西大门(60515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西大门(60515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05155_20240425_XN5R.pdf ─────────┬──────────────────────────────────────────────── 2024-04-23 00:00│西大门(60515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333,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2.325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柳庆华 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赵秀芳女士、谭国春先生、段亚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董雨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莉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331,900 99.9983 1,400 0.001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331,900 99.9983 1,400 0.001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85,331,900 99.9983 1,400 0.001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85,331,900 99.9983 1,400 0.001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85,333,3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5,331,900 99.9983 1,400 0.0017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5,331,900 99.9983 1,400 0.0017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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