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05183 确成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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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确成股份(60518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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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股份(60518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5183_20240412_VN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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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确成股份(60518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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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创融大厦 C 座10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0,735,7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70.5767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阙伟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714,420 99.9926 20,500 0.0070 800 0.0004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714,420 99.9926 20,500 0.0070 800 0.0004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714,420 99.9926 20,500 0.0070 800 0.0004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643,220 99.9681 91,700 0.0315 800 0.0004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643,220 99.9681 91,700 0.0315 800 0.0004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643,220 99.9681 91,700 0.0315 800 0.0004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643,220 99.9681 91,700 0.0315 800 0.0004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 例
(%) (%) (%)
A 股 290,643,220 99.9681 91,700 0.0315 800 0.0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 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 例
(%) (%) (%)
1 《关于延长公司 29,391, 99.927 20,500 0.06 800 0.0029
向不特定对象发 280 5 96
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 29,391, 99.927 20,500 0.06 800 0.0029
大会延长授权董 280 5 96
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 29,391, 99.927 20,500 0.06 800 0.0029
章程>部分条款并 280 5 96
办理工商变更的
议案》
4 《关于修订<股东 29,320, 99.685 91,700 0.31 800 0.0028
大会议事规则>的 080 5 17
议案》
5 《关于修订<董事 29,320, 99.685 91,700 0.31 800 0.0028
会议事规则>的议 080 5 17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 、3、4、5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薛若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05183_20240412_FSH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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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确成股份(60518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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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股份(60518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05183_20240329_V2Q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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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确成股份(60518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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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电话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5183_20240327_WN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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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确成股份(60518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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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
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股东大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续、有效、顺
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 靖
陈明清
章贵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5183_20240327_3SU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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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确成股份(60518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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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电话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 7 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阙伟东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鉴于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25 年 4 月 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4 月 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5183_20240327_QJD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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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确成股份(605183):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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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说明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
股东大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均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项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
届满。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
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9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
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股东大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续、有效、顺
利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05183_20240327_0HU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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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确成股份(60518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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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4月 1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创融大厦 C 座 10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4月 11日
至 2024年 4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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