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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88(凯迪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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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5288 凯迪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1-30 00:00│凯迪股份(605288):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0万元 到1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842.08万元到8,142.08万元,同比增加79.09%到167.60%。 2、预计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00万元到12,2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增加4,388.50万元到8,388.50万元,同比增加115.14%到220.0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0万元到1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 数据)相比,将增加3,842.08万元到8,142.08万元,同比增加79.09%到167.60%。 2、预计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00万元到12,2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增加4,388.50万元到8,388.50万元,同比增加115.14%到220.08%。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2年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7.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 811.50万元。 (二)每股收益:0.69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主营业务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强化竞争优势,受海运费下降、大宗材料价格下降等有利因 素影响,公司通过抢抓订单、产品线协同、精细化管理、效率提升和增收降本,加强费用管控等措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取得了较 好的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 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0/605288_20240130_6WF0.pdf ─────────┬──────────────────────────────────────────────── 2024-01-10 00:00│凯迪股份(60528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凯迪股份(60528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0/605288_20240110_JLRJ.pdf ─────────┬──────────────────────────────────────────────── 2023-12-29 00:00│凯迪股份(605288):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徐建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 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监 事会同意公司“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9/605288_20231229_ZE0J.pdf ─────────┬──────────────────────────────────────────────── 2023-12-29 00:00│凯迪股份(60528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暨新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追加投资暨新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认为:公司子公司新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有利于加强本 地化服务配套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客户合作成果,降低潜在贸易摩擦风险;有利于满足美国高端市场的资质要求,增强公司在北美 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以上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 为了加强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KAIDI LLC,以下简称“美国凯迪”)在美国的本地化服务配套能力,同时承接美国凯迪原租赁 厂房的仓储功能,减少公司的租赁成本支出,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美国凯迪进行追加投资,增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投资金额 1,500 万美元,在美国密歇根州(Michigan)渥太华郡(Ottawa)投资购置厂房并建设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基地,实现面向北美智能办公 桌市场产品的定制化生产,同时承担公司在北美地区的仓储功能。(以上信息以当地政府核准以及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线性驱动系统 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延期至 2024年 6月 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9/605288_20231229_7NNB.pdf ─────────┬──────────────────────────────────────────────── 2023-12-29 00:00│凯迪股份(60528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8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2.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5,737.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8,233.8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503.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5月 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20〕1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截至 2023 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3年 1-9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947.22万元,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8.46万元;截至 2023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86,406.29 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 3,819.16 万元。 截至 2023年 9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4,916.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916.4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 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万元。 截至 2023年 9 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的项 募集资金累计 累计完成进 诺投资总额 目投资额 实际投入金额 度(%) 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 126,928.92 84,117.67 84,535.78 63,171.55 74.73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 2] 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 6,696.64 5,385.96 5,385.96 5,103.84 94.76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130.90 100.73[注 1] 合计 151,625.56 107,503.63 107,921.74 86,406.29 注 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中含理财产品收益。 注 2: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 418.11 万元转入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本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的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但因同 时申请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加之研发中心内部装修进度未达预期,致使整体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 不变的情况下,将“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公司审慎核查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公司将积极调动公司内外资源,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的按期完成; 3、公司会重点关注可能影响预期进度的内容,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4、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时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出的估计,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项目未来在延期实施建设期间将严格把关建设进 度,按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并继续做好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工作。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并结项后,如有结余募集资金,公司计划将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程序并予以披露。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 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 战略,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 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9/605288_20231229_B80G.pdf ─────────┬──────────────────────────────────────────────── 2023-12-29 00:00│凯迪股份(605288):中信建投关于凯迪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凯迪股份(605288):中信建投关于凯迪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29/605288_20231229_V20T.pdf ─────────┬──────────────────────────────────────────────── 2023-11-17 00:00│凯迪股份(605288):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 11月 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501,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4.789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志成先生、史庆兰女士、鲁良彬女士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周燕琴女士、陶峰先生以及财务总监孙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2,501,100 99.9996 200 0.000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2,501,100 99.9996 200 0.0004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 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余 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璿、应佳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凯迪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1-17/605288_20231117_9JI9.pdf ─────────┬──────────────────────────────────────────────── 2023-11-17 00:00│凯迪股份(605288):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迪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3)第11015号致: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凯迪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凯迪股份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凯迪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凯迪股份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凯迪股份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凯迪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年 10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2023 年 10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并于 2023年 10月 31日公告了《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四)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3年 11月 16日下午 14: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年 11月 16日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常州市凯迪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2名;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持股数共计 52,5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875%。 结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名,代表股份共计 1,300股,约占凯迪股份总股本的 0.0018%。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 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凯迪股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 题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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