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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5(立达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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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05365 立达信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立达信(605365):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立达信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 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周四) 14:00-17:00 二、召开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 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三、参加人员 1. 董事长、总经理:李江淮先生 2.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夏成亮先生 3. 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05365_20240501_LH1D.pdf ─────────┬──────────────────────────────────────────────── 2024-04-23 00:00│立达信(605365):国金证券关于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编号:BJJG1395 申报时间:2024年 4月 2021年 7月 20日,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立达信签 订的保荐承销协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需对立达信进行持续督导,持 续督导期为2021年 7月 20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截至目前,国金证券对立达信的持续督导期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5365.SH 法定代表人 李江淮 成立日期 2015-04-07 注册资本 50,376.5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号 7层 701单元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号 二、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35.33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7月 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立达信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 2021年 7月 20日 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三、保荐工作概述 国金证券作为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 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 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 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推进事项,对变更、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产业政策和格局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 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建议; 8、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9、审阅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 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17.68%。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出 具了核查意见。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开展保荐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证券的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 在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 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立达信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了审阅,认为立达信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8,454.72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保荐机 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严格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5365_20240423_GYGU.pdf ─────────┬──────────────────────────────────────────────── 2024-04-23 00:00│立达信(605365):国金证券关于立达信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 立达信(605365):国金证券关于立达信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5365_20240423_7MIR.pdf ─────────┬──────────────────────────────────────────────── 2024-04-23 00:00│立达信(60536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十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8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中 8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7,500 股(1 人不 涉及,仅有股票期权)。同时,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需 对涉及的 1,173,87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将上述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91,375 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 1,291,375 股公司股票。本次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 503,765,750 股将变更 为 502,474,37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03,765,750.00 元变更为 502,474,375.00 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 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 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 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2、申报期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夏成亮 4、电话:0592-3668275 5、传真:0592-366827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5365_20240423_E88J.pdf ─────────┬──────────────────────────────────────────────── 2024-04-23 00:00│立达信(6053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独立董事刘晓军先生、董事李永川先生,召集人由 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任职资格、委员构成和委员人数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历次会议,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 日期 情况 2023 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通过 2 月 28 委员会 2023 年第 日 一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 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4 月 19 委员会 2023 年第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日 二次会议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8 月 6 委员会 2023 年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日 三次会议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 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通过 10 月 9 委员会 2023 年第 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日 四次会议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3 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10 月 23 委员会 2023 年第 日 五次会议 2023 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通过 12 月 12 委员会 2023 年第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 六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经审阅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2.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权 明确、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3.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诉求与意见后 ,积极、合理地安排相关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沟通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4.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公 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各位独立董事、财务总监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关键 事项等进行确认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6.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 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职责,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 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5365_20240423_6ZHN.pdf ─────────┬──────────────────────────────────────────────── 2024-04-23 00:00│立达信(605365):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达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立达信(605365):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达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5365_20240423_50M7.pdf ─────────┬──────────────────────────────────────────────── 2024-04-23 00:00│立达信(605365):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 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 交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 10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酬,不再 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均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公司不再向监事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根据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 核。 四、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 4.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05365_20240423_TSA8.pdf ─────────┬──────────────────────────────────────────────── 2024-04-23 00:00│立达信(60536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598,430.6 2 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20,912,603.0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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