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5580(恒盛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5580 恒盛能源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恒盛能源(60558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恒盛能源(60558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05580_20240430_LY4Z.pdf ─────────┬──────────────────────────────────────────────── 2024-04-27 00:00│恒盛能源(60558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恒盛能源(60558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05580_20240427_MFYY.pdf ─────────┬──────────────────────────────────────────────── 2024-04-18 00:00│恒盛能源(605580):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公司自 2023 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因国家法律法规体系调整,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的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最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5580_20240418_1H7F.pdf ─────────┬──────────────────────────────────────────────── 2024-04-18 00:00│恒盛能源(60558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浩) ─────────┴──────────────────────────────────────────────── 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徐浩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0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于友达先生、周鑫发先生、徐浩先生组成。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浩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教师,现任浙 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的教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 充分研读,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在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后,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有关审议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行使投票表决权,对所审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出席 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徐浩 9 9 0 0 5 5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出席率100%,主要讨论内容涵盖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等多项与 公司财务管理、治理相关的议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提升,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在2023年年报编制阶段,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 ,审计委员会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协商,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范围、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在审计 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到的可能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认真听 取会计师事务所的阶段性汇报,敦促其按照要求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对公司、子公司进行了走访及现场实地 考察,参观车间生产情况、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生产运行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了解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通过 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关注公司舆情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专业意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确保 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解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我们重点在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 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披露业绩预告以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进行了了解和审核,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 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0元(含税),增加股本80,000,000股。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报告期内, 本人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 查,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加强自身 学习,勤勉尽责的工作。为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 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5580_20240418_HLEH.pdf ─────────┬──────────────────────────────────────────────── 2024-04-18 00:00│恒盛能源(6055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于友达先生、独立董事徐浩先生和独立董事周鑫发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 格的独立董事于友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委员中独立 董事的比例超过1/2,且没有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1 2023年1月15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沟通事项 会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2 2023年2月28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中沟通事项 会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 3 2023年3月28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 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4 2023年4月23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 5 2023年6月7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向关联方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 会第十三次会议 易的议案》 6 2023年8月19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2023年10月8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会第二次会议 易的议案》 8 2023年10月25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 估。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认真 听取其阶段性汇报,使其按照时间及要求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等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指导公司内审部组织开 展各项内控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细节和内控流程的完善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日常经营管理规范 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上市公司优化内控体系、强化规范治理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业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监督、指导和协调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 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强化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 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5580_20240418_0GTL.pdf ─────────┬──────────────────────────────────────────────── 2024-04-18 00:00│恒盛能源(605580):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恒盛能源(605580):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05580_20240418_Y9TI.pdf ─────────┬──────────────────────────────────────────────── 2024-04-18 00:00│恒盛能源(60558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3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675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6.63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 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人次、纪律处分 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叶怀敏 张勇言 彭卓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 2018年 2015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2007年 2019年 2007年 计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