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605599(菜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05599 菜百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 菜百股份(60559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VTD4.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鹏) ─────────┴──────────────────────────────────────────────── 菜百股份(60559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8SW4.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菜百股份”)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 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决定; (五)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 定期(至少每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一)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 (二)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 3 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三) 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四)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五)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第六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 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 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 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 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并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 记录并保存。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保密及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选聘方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 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 15%。 第八条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水平时,应当重点评价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 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 第九条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 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第十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 第十一条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 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公司应当按要求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本期审计费用 的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 和要求,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 义务,依法依规依合同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及更换 第十五条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公司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年的,应当 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 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年。 第十六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 5年的,之后连续 5 年不得参与公司的审计业务。审 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变更的,相关审计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应当合并计算。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或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七条 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达到本制度规定年限,出现审计业务合同约定的审计业务终止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因 国家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适合承担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工作的,根据本制度规定,重新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按相关规定及法 律程序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后,在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重新聘用。 第十八条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表决时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陈述意见。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年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整体评估报告。公司 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还应当披露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本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不得伪造、 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 10 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LZET.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菜百股份(605599):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EGL0.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菜百股份(60559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YGXZ.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菜百股份(605599):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OYLC.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 菜百股份(605599):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852G.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 菜百股份(60559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J5OS.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 菜百股份(60559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T1RN.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 菜百股份(60559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0OMX.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菜市口 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 公司现任监事; (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 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五)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 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 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 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八)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九)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在接受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 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调研。接受调研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参加调研的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 第七条 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 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董事长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当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 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 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 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第十一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应当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工作细则第四条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 报告。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 出现本工作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 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 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及其他待办理事 项。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 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 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F4UM.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根据所须审议事项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1 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本条上述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 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除审议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事项外,独立董事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其他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 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 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在专门会议中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详细记录。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 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 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不受时限的约束,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决定召集专门会议时,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按照前条规定的期限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 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 人员可以列席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应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七条 会议进行表决时,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作决 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决议、经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公司负责保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档案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05599_20240429_3ZPJ.pdf ─────────┬──────────────────────────────────────────────── 2024-04-29 00:00│菜百股份(605599):2023年年度报告 ─────────┴─────────────────────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